一、采购人:禹城市公安局 地址:禹城市行政街171号
联系方式:0534-7222333/15253469696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同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历城区唐冶中路4567号鲁商凤凰广场1号楼1309室
联系方式:0531-88289551/15969697600
二、采购项目名称:禹城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办公楼、经侦大队办公楼、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涉案财物管理中心供暖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482202002000163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1月04日
四、变更内容:
原采购信息内容:
1.原电子采购文件(.dzzf)中工程量清单合计项重复,合计金额重复计算。
2.磋商文件P30页: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需扣除的,需提供:a.小微企业声明函;b.企业所在地的县级(含)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证明文件。
变更为:
1.原电子采购文件(.dzzf)中工程量清单现已重新上传,请各位供应商在系统内获取澄清文件。
2.磋商文件 P30页: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需扣除的,需提供:a.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五、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山东同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31-88289551/15969697600
附件:禹城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办公楼、经侦大队办公楼、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涉案财物管理中心供暖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