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除下列情形外,其余报价均参与基准价计算: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或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乘以0.95的、或投标函中未填写总价或大写总价填写不规范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或经查出席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不一致的。除符合性评审、商务评审未通过外,其余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人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100分,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0.5分,每低1%扣0.2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计算,报价得分最高的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基准价的确定: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7家时,去掉最高20%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的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6%、97%、98%。 方法二:以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7家时,去掉最高20%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1=1-Q2,Q2取值30%、31%、32%、33%、34%;K1的取值范围为96%、97%、98%;K2的取值为90%。Q2、K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的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说明: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算术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