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南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龙岭镇人民政府龙岭示范镇建设项目(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项目编号:GZNB2021-NK-C018 )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龙岭示范镇建设项目(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8月12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NB2021-NK-C018
项目名称:龙岭示范镇建设项目(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1 元
最高限价:1.05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康采招2021B000481888 | 龙岭示范镇建设项目(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 | 1 | 项 | 1.11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在采购合同签定后按采购人要求履约。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响应供应商应是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并提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并提供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在开标之日前被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且仍处于处罚期的投标单位和单位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02日 至 2021年08月07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3:00至23: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方式:使用 CA 数字证书报名及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1年08月12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赣州市南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南康区蓉江西路34号附近(区委党校对面社区服务中心二楼))
五、开启:
2021年08月12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南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南康区蓉江西路34号附近(区委党校对面社区服务中心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响应须知: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出席开启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温馨:开标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响应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2、磋商方式: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按递交响应文件时间顺序依次确定。
3、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戒毒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限制国外供应商;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供应商须一次性足额缴纳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不接受多缴,响应保证金也可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储蓄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各响应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还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叁万元整(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5、付款方法:
(1)合同签订后10日内,暂以估算总投资额为基数,按中标费率计算合同价,甲方向乙方支付该价款的10%;
(2)建设期间,随工程进度按月支付,以发包人当月确认的承包人完成的产值为基数,按中标费率计算咨询服务费,甲方按进度向乙方支付该价款的80%;
(3)工程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核完成10日内,乙方核算应支付的余款、造价控制节资奖励或扣罚金额,向甲方发送付款申请,一次性付清(自乙方发出付款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有权对余款提出异议,如未在此时间内提出,则视为同意付款申请并履行付款准备流程)。
乙方在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审核工作中,如发生工程造价核减额,则可另按核减额1%的比例增加咨询服务收费;竣工结算审核只计取核减收费,如乙方在竣工结算审核工作中,发生工程造价核减,则可另按核减额1%的比例增加造价咨询服务费。
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可由联合体各方各自开具发票,款项付至各自账户或统一付至一方投标人账户。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中标人付款的条件。
6、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即:当成交金额≤100万时,按1.5%收取;当100万<中标金额≤500万时,按0.8%收取。
7、温馨:成交供应商必须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入库供应商(即该供应商必须具有激活且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否则导致的责任由该供应商自行承担。
8、新冠肺炎防控:详见公告附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赣州市南康区龙岭镇人民政府
地址:赣州市南康区龙岭镇
联系方式:0797-65653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市南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康区蓉江西路34号附近(区委党校对面社区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0797-66108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永春
电话:0797-661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