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残疾人居家托养康复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公示
一、采购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地 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601号新海连大厦1827室。
联系人:王洪辉 联系方式:85882339 13151753355
二、采购项目名称:开发区残疾人居家托养康复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品目代码(二级):C190299
四、采购品目名称(二级):其他社会服务
五、公告期限: 2021-5-26至2021-6-1
六、意见反馈期限:2021-5-26至2021-6-1
附件:采购需求
一、项目需求
根据市残联《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残疾人居家托养康复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连残发(2019) 57号)文件,为开发区辖区内73名生活明显不能自理且享受低保、两项补贴或一户多残待遇的16-59周岁持证智力、精神、肢体类重度残疾人购买居家托养服务。
二、服务条款
2.1服务范围: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2.2服务对象:
生活明显不能自理且享受低保、两项补贴或一户多残待遇的16-59周岁持证智力、精神、肢体类重度残疾人。
2.3服务内容和基本要求:
(一)生活照料服务
1.保洁服务
(1)保持卧室、厨房、卫生间等居室内部整洁,物具清洁。
(2)保洁用具应及时清洗,保持清洁。
2.洗涤服务
(1)洗涤前应检查被洗衣物的性状并告知残疾人或家属。
(2)上门洗涤应分类洗涤衣物并做到洗净、晾晒。
3.配送餐服务
(1)应具备家庭餐饮的基本知识,能正确使用厨具、炊具、餐具,并清洗和按时消毒。
(2)能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按食谱配送餐。
4.助浴服务
(1)助浴前应进行安全。
(2)助浴过程中应有家属或其他监护人在场。
(3)助浴过程中应注意观察残疾人身体情况,如遇残疾人身体不适,协助采取相应应急措施。
(4)外出助浴应选择就近有资质的公共洗浴场所,并注意途中安全。
5.助行服务
(1)助行服务一般在残疾人住宅小区及周边区域内。
(2)助行服务应注意途中安全。
(3)使用助行器具时应按助行器具的使用说明进行操作。
6.代办服务
(1)代办服务范围一般为日常生活事务。
(2)代办服务时应当面清点钱物、证件、单据等。
7.维修服务
(1)家电维修与保养。
(2)家居供水排水系统维修与保养。
(3)应按残疾人要求进行,维修后无安全隐患,能正常使用。
(二)康复护理服务
1.生活护理
(1)个人卫生应协助到位,容貌整洁、衣着适度、指(趾)甲整洁、无异味。
(2)定期翻晒、更换床上用品,保持床铺清洁、平整。
2.康复保健
(1)正确使用康复保健器材,了解服务对象的康复需求。
(2)由专业人员到服务对象家里指导和开展康复保健活动。
3.助医服务
(1)陪同就诊应注意途中安全。
(2)及时向残疾人家属或其他监护人反馈就诊情况。
(3)代为配药的范围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治疗方案确定的常见病、慢性病。
(4)代为配药应做到当面清点钱款和药物等。
(三)精神慰藉
1.精神慰藉以舒缓心情、排遣孤独为原则。
2.相谈过程中应与残疾人保持良性互动,调节其心理状态,促进服务对象的心理健康。
(四)其他服务
1.有益于身心健康的集体性文娱或体育活动,丰富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2.为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自愿参加公益活动提供服务。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内。
★2.5付款方式:
分期向服务机构拨付经费,费用包括服务人员(或志愿者)报酬、服务机构管理及办公经费、服务对象保险等。服务开始前拨付经费的30%作为办公和管理经费,用于招聘人员、购置物资和购买保险等;服务项目实施3个月后根据服务项目开展情况给予市拨经费的20%;6个月后再拨付30%;服务项目结束后,按《开发区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管理考核办法》考核验收并按实际服务标准结算剩余经费(不超过20%)。所有服务经费由区残联拨付。
2.6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2.7货币:本次采购文件所涉及货币币种均为人民币。
2.8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