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警用装备车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广区采GQC【2016】038号 |
采购方式 | 询价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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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 |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 |
公告类型 | 询价 |
公告 | 2016-04-19 09:30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广安市广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描述 | 附件 |
供应商参加询价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人为具有汽车生产或销售经营范围,在有效经营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已核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投标人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副本)。
3、在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或地税)。
5、投标人须提供“警用装备车”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销售书原件(生产厂商投标不须提供)。 |
询价文件发售方式 | 详见文件。 |
询价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时间 | 2016-04-19 13:00到2016-04-22 16:30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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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广安市广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股(广安区北辰大道138号4楼413室) |
采购文件售价 | / |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 | 广安市广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股(广安区北辰大道138号4楼413室) |
供应商报名方式 | 现场报名。报名人须持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单、报名单位的介绍信(须盖报名单位公章。介绍信中载明投标单位、投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报名人、联系方式)、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方可报名。 |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 | 2016-04-27 14:00到2016-04-27 14:30 |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广安市广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 |
供应商接收资格审查及参加询价时间 | 2016-04-27 14:30 |
供应商接收资格审查及参加询价地点 | 广安市广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 |
备注 | |
供应商交纳询价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投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转账(必须以投标单位账户转出,个人名义转款无效转账时请注明采购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000.00元(大写:肆仟元整),收款单位:广安市广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安建设路分理处,银行帐号:126624425651,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银行转账时间为准。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826-2222233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广安市广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向先生、张女士,联系电话:0826-2160795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826-2222233 |
备注 | |
采购预公告连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