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精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赣县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赣县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办案区专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JG2021-GX-J002)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赣县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办案区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赣州精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赣县区梅林镇茶山路多米大厦1408)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8月06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JG2021-GX-J002
项目名称:赣县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办案区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32752.65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赣县采办字2021F000482200 | 赣县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办案区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 1 | 批 | 532752.65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现场具备项目实施条件),45个工作日内安排技术人员完成所有产品的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31日 至 2021年08月04日,每天上午0:30至12:00,下午13:00至23: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赣州精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赣县区梅林镇茶山路多米大厦1408)
方式:现场获取或电子邮箱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1年08月06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赣州精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赣县区梅林镇茶山路多米大厦1408)
五、开启:
2021年08月06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精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赣县区梅林镇茶山路多米大厦1408)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响应保证金由响应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及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转入)的银行账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保函、支票、汇票、本票的原件在开启现场提交,否则响应无效。各响应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成交供应商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成交供应商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前还须按成交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货物验收合格并交付采购人使用后无质量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若货物无法按本项目标准正常使用,采购人有权扣留履约保证金,直至货物可以按标准使用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2、付款方式:采购人在所有货物安装调试结束且验收完毕并交付采购人使用后无质量问题,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合同总金额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3、采购人:赣州市赣县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赣县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义源大桥旁)
电话: 15070769790
联系人: 欧珍珠
代理机构:赣州精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县区梅林镇茶山路多米大厦1408(谈判地点)
电话:0797-8390008
邮箱: 1036289597@qq.com
联系人:刘女士
账号:1510020119000099508 (本账号只用于收取保证金)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赣州开发区支行
户名:赣州精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6050181095100000297 (本账号只用于收取代理服务费)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都龙脑分理处
户名:赣州精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赣州市赣县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本级
地址:赣县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义源大桥旁)
联系方式:150707697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精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县区梅林镇茶山路多米大厦1408
联系方式:0797-8390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18870280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