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未来二次供水有限公司二次供水泵房智能网关采购项目
分散采购询价公告
启东市未来二次供水有限公司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相关规定,就启东市未来二次供水有限公司二次供水泵房智能网关采购项目进行分散询价采购。
本项目的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贰拾陆万肆仟元整(¥264000.00元)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内容详见下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备注 |
1 | 无线数据网关 | SWSN-G8 | 90 | 符合数据接入MQTT接入规范,满足目前启东二次供水平台的接入要求,详见附件 |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必须具有相应的生产或销售的经营范围。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报价中含相关附件、服务、货物运输、装卸、上楼、安装、调试、检测、使用培训、税金、质保、售后服务等所有相关费用,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充分考虑上述各种因素。无论本文件是否以文字形式规定,报价供应商应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判定本项目所需的一切材料、施工、服务、材料检测等各种未预见费用。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投标时一次包定,不再另行追加。
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3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市未来二次供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哲远
联系电话:15962894908
3.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承诺书(按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附件一格式填写);
(2)质保承诺书(按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附件二格式填写);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附件三格式填写,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交,身份证原件备查);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交,身份证原件备查);
(5)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6)报价表(按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附件四格式填写);
(7)疫情防控承诺书(按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附件五格式填写)
注:(1)报价文件正、副本各一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可为复印件),并在投标时提供上述所有证明材料的原件查验,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处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如涉及报价人名称变更、资质证书到期换证等情况,须提供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4.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请于2021年1月14日9时00分密封送至启东市公共交易中心开标室4(市牡丹江中路1458号银洲国际金融中心5号楼二楼)并登记(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
5.报价保证金
(1)报价保证金:5000元人民币。递交形式:现金(其他形式概不接收)。
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单独密封放在信封内,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人名称”。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无效投标文件不予参加评审。对于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将当场退还。
(2)报价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虚假资料的,经查证核实后报价单位所交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报价供应商用虚假资料获得成交资格,经查实取消成交资格,其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报价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要求撤销投标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报价供应商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证核实后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成交候选人或成交供应商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实后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保证金不予退还。
(6)被确定为成交的候选人,如成交无异议,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返还(不计息)。
三、商务部分要求:
(一)质量要求:符合采购需求、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原装合格产品(供货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随机资料)。
(二)质保要求:本项目服务期1年,提供24小时全天无限制电话服务,承诺1小时响应。自货物全部交货并经随机抽检合格后开始起计算;有权另择他人进行此项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与损失由卖方承担。
(三)交货与服务期:交货期10个工作日,服务期1年。
(四)交货地点: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在指定位置安装牢固,确保正常使用。
(五)履约保证金:被确定成交的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将在供应商服务如期履约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且无不良履约行为后无息退还。
(六)约定事项
(1)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提供虚假资料经查证核实后所递交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或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中标服务商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的中国数据保护法律、各级各部门有关规定和标准规范,保证所接触到的一切采购单位数据不泄露,更不得作为商业的目的而出售,如果违反则中标服务商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向采购单位支付成交金额的2倍作为赔款。
(4)中标服务商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的中国数据保护法律、各级各部门有关规定和标准规范,做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相关工作,如果产生任何不良后果,中标服务商必须承担相应的全部责任,负责完成全部善后工作,并向采购单位支付成交金额的2倍作为赔款。
(5)每发生一次中标服务商不能按照服务要求开展服务的情况,中标服务商必须按成交金额的5%赔偿损失费,采购单位将发出书面通知,并从待付款中扣除;如果待付款金额低于损失费金额,则双方合同自动解除,并将成交供应商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2.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3.如投标人存在提供虚假业绩等证明、串标、围标等情形,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总报价最低者成交。
六.付款方式:货物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款至合同价90%,剩余10%从验收合格之日算起至服务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提供采购单位证明)付清(不计利息)。
启东市未来二次供水有限公司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