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广州南沙港铁路工程建管甲供物资空调、电梯(第十二批)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Z-2021-12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新建广州南沙港铁路工程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中国铁路总公司、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广州南沙港铁路龙穴南水道特大桥段、南部港区特大桥段站前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5〕1185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广州南沙港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6〕415号)、《中国铁路总公司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广州南沙港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5]107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南沙港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路总公司和广东省人民政府项目资本金、国内银行贷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工程建设指挥部。本项目空调、电梯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广州南沙港铁路位于广东省西部沿海地区,自广珠铁路鹤山南站引出,途经江门市鹤山、蓬江、佛山市顺德均安,中山市小榄、东凤、南头、黄圃,广州市万顷沙至南沙港站,线路全长88.026公里,其中鹤山南站至南沙港站(DK0+000~DK79+383.87)新建双线长79.559km;南沙港站至南分区车场(NBDK0+000~NBDK8+467.05)新建单线长8.467km。设鹤山南站、黄圃站、万顷沙站、南沙港站等4个车站和南部分区车场。路基土石方718.89万立方米;特大桥77245.52延长米,大中桥2086.82延长米;涵洞846.9横延米;全线重点控制工程主要为西江特大桥(57.5+172.5+600+172.5+57.5+57.5)m。
2.2招标内容:
详见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各包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表。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24日9时00分至2021年5月28日16时00分,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进行线上投标登记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将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购买人身份证、汇款凭证以及《投标登记申请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的彩色盖章扫描件发送到crmscgz03@163.com购买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确认的重要依据。线上申请及电子邮件经招标代理确认后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先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4.2招标文件每个包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招标文件款电汇、网汇(不接受个人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标段(包件)号。投标人拟申请多个标段(包件)的,必须分别购买多个标段(包件)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票获取: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bidding-crmsc.com.cn)完成注册。注册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将按照“系统管理”公司信息中供应商录入的开票信息开具标书款发票(供应商须及时更新公司信息),待开具成功后,投标人通过“投标管理”中“电票下载”自行下载标书款发票。详细步骤请参考登录页面的《使用手册》。
招标代理账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7005007
4.3本次招标文件获取仅采用网上形式,不采用现场发售、邮购等方式进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6月16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16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工程建设指挥部地址: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三和大道南惠康路3号宏海新城邮编:
529100 联系人:
张工电话:
0750-8251972、0750-8251989传真:
0750-8251952电子邮件:
smtlwzb@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5号亿达大厦10层1003房邮编:
560000
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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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剑华(招标师证书编号:09394443909441213) |
联系人:
郭工、刘工电话:
18127445505电子邮件:
gtsanzu@163.com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账号:
7005007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江门工程建设指挥部
2021年5月21日
招标公告附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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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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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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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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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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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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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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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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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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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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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SGWZ45 |
蒸发冷却式屋顶式空调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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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体式,风量70000m³/h,制冷量480kW,机外余压500Pa。空气处理部分由新回风混合段、初中效过滤段、表冷段、挡水段、风机段、消声段以及必要的空段组成,用电380V/37kW。压缩冷凝部分由蒸发冷却式冷凝器、压缩机、节流阀等组成,用电380V/144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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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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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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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含蒸发冷却式屋顶空调器和机房专用空调)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空调生产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招标产品同类型机组CRAA认证证书和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制冷量≤24.36KW的产品须获得国家3C认证;投标人须具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设计及制造许可证、机电设备安装二级及以上资质。 3.生产能力:投标人须具有本次招标物资设备生产经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所投标产品须具有3年及以上此次招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历史经验; 4.财务能力:投标人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近两年(2018年、2019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持续经营无亏损;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OHSAS18000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所投物资同类产品的检测报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同时具有CMA、CAL、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设备同类产品近三年内的铁路或地铁或机场等大型公共交通项目供货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对应的销售合同证明材料)。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无弄虚作假行为、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国家铁路行业主管部门或铁路总公司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在评标阶段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8. 其他要求:①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如若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时,其侵权责任与招标方无关,应由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不得损害招标方利益;②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存在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关系的,都不得同时投标同一包件;③本次招标不接受OEM产品, 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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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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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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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发冷却式屋顶式空调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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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体式,风量20000m³/h,制冷量140kW,机外余压500Pa。空气处理部分由新回风混合段、初中效过滤段、表冷段、挡水段、风机段、消声段以及必要的空段组成,用电380V/7.5kW。压缩冷凝部分由蒸发冷却式冷凝器、压缩机、节流阀等组成,用电380V/40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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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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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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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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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冷式机房专用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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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体式直接吹出型,总冷量4.4KW,显冷量4.1KW,220V/1.6KW,室内机外形尺寸≤600x600mm,室内/外机噪声≤66/64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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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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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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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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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冷式机房专用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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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体式直接吹出型,总冷量8.4kW,显冷量8.0kW,380V/3.0kW,室内机外形尺寸≤800x600mm,室内/外机噪声≤66/64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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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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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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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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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冷式机房专用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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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体式直接吹出型,总冷量11.8KW,显冷量11.3KW,380V/4.3KW,室内机外形尺寸≤800x600mm,室内/外机噪声≤66/64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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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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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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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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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SGWZ46 |
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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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高度(m): 7.89
倾斜角度: 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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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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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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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必须获得生产商唯一授权参加本项目投标;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商须具有投标设备垂直电梯有效的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乘客电梯制造A级许可证和自动扶梯制造B及许可证、电梯A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3.生产能力:生产商须具有本次招标物资设备生产经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 4.财务能力:生产商须提供近三年(2017-2019年)经具备资质的审计单位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2018-2020年合计三年统计,平均每年的营业总额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5.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商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OHSAS18000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认证(提供相关证书),须提供投标同类设备由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垂直电梯整梯的产品质量型式试验报告,且须提供近五年(2015-2019年)内至少三份最终用户单位出具的投标同类设备安全运行证明(需加盖最终用户单位公章并有最终用户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具有投标设备近3年(2017-2019年)已完成的大中型铁路站房、地铁和机场等公共交通项目其中一项的电梯供应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对应的销售合同及安全检验合格证书彩色复印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无弄虚作假行为、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国家铁路行业主管部门或铁路总公司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在评标阶段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8.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投标设备须为同一品牌,不接受OEM产品。中标单位须在招标电梯所在地区委托3家(含)以上有资质的维保机构(不允许挂靠)供电梯使用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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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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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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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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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高度(m): 7.89
载重量:1.6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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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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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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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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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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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高度(m):14.472
倾斜角度: 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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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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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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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高度(m):5.62
倾斜角度: 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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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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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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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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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高度(m):5.62
载重量:1.6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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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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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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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高度(m):14.472
载重量:1.6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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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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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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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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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高度(m):3.123
倾斜角度: 27.3
|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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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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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高度(m):5.142
倾斜角度: 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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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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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高度(m):8.387
倾斜角度: 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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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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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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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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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高度(m):3.123
载重量:1.6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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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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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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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高度(m):5.142
载重量:1.6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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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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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高度(m):8.387
载重量:1.6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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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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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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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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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高度(m):11.75
倾斜角度: 27.3
|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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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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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垂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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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高度(m):23.5
载重量:1.6t
|
台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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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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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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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高度(m):7.8
倾斜角度: 27.3
|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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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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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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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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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高度(m):7.8
载重量:1.6t
|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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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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