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绍兴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名称:绍兴市农业农村局“五星3A”创建工作综述及成果展示等系列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五星3A”创建工作综述及成果展示等系列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60000
单位: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五星3A”创建工作综述及成果展示等系列宣传片拍摄制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36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绍兴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具有自2017年以来“五星3A”的资料采集留档,本项目拍摄制作的两部宣传片(1)需向绍兴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调取2017年7月至今有关“五星3A”创建工作的主要节点会议、重点工作推进、重要成果展现、媒体信息报道等全阶段的系统性视频存档资料,专题策划并拍摄制作一部“五星3A”创建工作综述片,全面展示我市“五星3A”创建工作举措、成效和经验,时长6分钟左右。(2)需向绍兴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调取“乡村振兴先行村”培育以来的相关信息报道视频资料,专题策划并拍摄制作一部“五星3A”迭代升级宣传片,以新颖、大众化的方式向各界展示“五星3A”迭代升级的方向、目标和路径,时长约6分钟左右。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第四款、公共服务项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一)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本项由绍兴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实施,能保证项目的一致性及服务配套要求,且使服务成本不大幅度增加。综上考虑,申请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向绍兴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绍兴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延安东路628号
三、公示期限
2021年10月31日
至
2021年11月0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绍兴市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钱占一
联系电话:0575-85129265
传 真:/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68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绍兴市财政局
联 系 人:宋晓林
监管部门电话:0575-85209806
传 真: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1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