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理工大学电梯更换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6月2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ZB2021-715
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210524]-1330号
项目名称:长春理工大学电梯更换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万元
采购需求:长春理工大学东校区第一教学楼两部电梯和西校区第一教学楼三部电梯,包括原有电梯拆除、原有电梯搬运至指定地点(东、西、南校区)、电梯的制作、场外运输和场内水平和垂直运输、现场安装调试、检测部门验收发证、年检费用等工作。
工期要求:60个日历天,由甲方指定开工时间。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2018年-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不亏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2020年10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纳税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电梯生产厂家或具有电梯生产厂家授权的代理商。
3.2生产厂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
3.3生产厂家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电梯安装、维修A级资质;
3.4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务保证;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务保证。
3.5近三年(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在中国境内有类似项目业绩5个以上(提供合同原件);
3.6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或以上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3.7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
3.8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采购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列入(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6月3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
方式:1.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按照规定进行投标人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办理CA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
2.投标人取得CA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登录->投标人”登录后选择“采购业务->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操作“投标报名”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在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没有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3.凡与本中心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售价:0元。
网上自行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1年6月2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开启
时间:2021年6月2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理工大学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989号
联系人:曹健宁
联系电话:139431888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7楼
联系电话:0431-87933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雨婷
电话:0431-87933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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