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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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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3000:00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广州知识城广场四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招标人:广州元博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时间:二〇二一年七月
广州知识城广场四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根据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104-440112-04-01-373288)批准,资金已落实,广州元博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现对广州知识城广场四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知识城广场四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二、招标单位:广州元博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20-8985310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工联系电话:13719233735、020-8329271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82111245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知识城南起步区创新大道以西、永九快速路以东(中新广州知识城)
四、项目概况:广州知识城广场四期位于广州中新广州知识城南起步区创新大道以西、永九快速路以东。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367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575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2224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3500平方米。拟涵盖广东知识产权博物馆、五星级酒店、超甲级和甲级总部办公楼(最高建筑高度为246米)等三部分,具体按招标人开发建设要求。项目总投资暂定399488.00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广州知识城广场四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负责本项目勘察、设计与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勘察部分:
完成本项目建设红线图范围内、外所需的所有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收集及购买资料、现场踏勘和测量、制定勘察纲要,地质测量及钻探、初勘、详细勘察(包括岩土工程勘察)、物探、超前钻、钻探、水文地质及及地下综合管线勘察、根据项目设计工作需要开展必要的管线补充探测实施勘察过程中发生的相关工作、勘察过程中发生的用材以及加工、勘察作业机具的进退场及现场搬运等服务等勘察工作。按相关要求包工、包料、包安全、包水电,包通过建设等主管部门组织的勘察报告审查,包配合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土建施工现场的勘察要求跟踪技术服务,包验收以及其他相关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具体详见合同条款。
2.2设计部分:
本项目全过程全专业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项目的方案设计、编制方案估算书、深化方案设计、报建、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及报批、管线综合规划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单体报建图设计和报建通编制、基坑开挖及支护设计、编制基坑及周边监测方案(含基坑及工程桩检测方案)、施工图设计、建筑节能新技术的应用及设计、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编制工程概算(建安费)、预算(由施工单位编制)、现场技术指导、服务与监督、竣工图签审及竣工通编制。在施工图阶段提供各专业工程和分项工程技术要求和技术参数指标。项目初步设计深度需达到住建部《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设计深度的有关规定。具体详见合同条款。
2.3施工部分:
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发包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报建、包深化设计、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修等。具体详见合同条款。
2.4本项目按绿色建筑三星建设标准进行设计(含BIM设计),按绿色建筑三星进行建设。
3、招标规模:同“项目概况”。
4、本次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136756097.34元,其中: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450000.00元,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4817500.00元,施工费(工程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为1919535088.49元,暂列金额为191953508.85元。投标报价超过任一对应的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投标经济补偿:本项目设计标投标经济补偿:20万元,对提交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投标文件(即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下同)且设计标投标文件(设计方案部分)评审得分排名前4名的投标人进行补偿,分配办法如下:
评审排序
第1名
第2名
第3名
第4名
设计方案补偿金额(万元)
10
5
3
2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如果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投标文件不足4名,剩余的投标经济补偿费支付给中标人。
获得投标经济补偿的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除署名权外,其余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参考使用,不另行支付费用,招标失败则费用不补偿。
注:投标经济补偿费包括在投标人中标价中,由中标人支付给各投标人。排名前4名的投标人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并支付设计费预付款后,向中标人申请支付补偿。
六、资金:企业自筹
七、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从2021年7月30日00时00分至2021年8月20日10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本项目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1、递交投标文件并同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间:2021年8月20日09时30分,截止时间:2021年8月20日10时30分。
投标人办理投标登记时提供资料:《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联合体投标的,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信息,由主办方盖章);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未按要求提供投标登记资料,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2、开标开始时间:2021年8月20日10时30分。
3、投标登记、接收投标文件、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32号四楼(汇丽国际D栋写字楼四楼))指定开标室,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施工单位)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4.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香港土木工程拓展署《工程及有关顾问公司遴选委员会顾问公司名单》岩土和斜坡类别(第三组)业务范围。
4.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香港土木工程拓展署《工程及有关顾问公司遴选委员会顾问公司名单》建筑第一组(工程估值超过3亿元港元),或同时为建筑、结构、屋宇装备类别第一组的专业机构。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4.3施工单位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的要求设置。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5.1项目负责人(联合体主办方,兼施工负责人,下同)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页。
5.2设计负责人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提供香港建筑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建筑师证书复印件并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复印件。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5.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6、投标人(联合体主办方)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页。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
8.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4家单位(即1家勘察单位、1家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不超过2家)组成的联合体。若联合体成员其中由1家施工单位构成的,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若联合体成员其中由2家施工单位构成的,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其中一家施工单位为主办方,其余成员均为协办方。且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按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注: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同一类工程的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环节,其资质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
8.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4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8.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勘察资质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施工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各成员单位均应满足要求);
8.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主办方]自2016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造价金额8000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注:①业绩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②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或验收证明为准。③需同时提供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上传件的页和网上信息页。④当库内上传件的页与库内上传件不一致时,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库内上传件为准;当网上信息页与库内上传件不一致时,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库内上传件为准。⑤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上传件为依据。⑥未提供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上传件的页和网上信息页的不评审。
(1)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2)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
(3)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投标申请人声明)。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施工组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信息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的除外。
十一、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或有效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十二、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限额投资,工程变更需经过招标人审定后方可实施。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须符合设计任务书的需求范围和招标人的合理要求,概算(建安费)不超施工费中标价,施工图预算不超概算(建安费),如施工图预算超出概算(建安费)部分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施工费结算价不得超过概算(建安费)(除发包人增加的指令变更除外)。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元博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异议受理电话:020-89853102,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二街2号。
1、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2、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投标登记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3、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上述要求,申请人须在《投标申请人声明》中予以承诺。
4、有关企业诚信档案的办理事宜,详见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相关办事指引。
5、前期咨询单位: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注释]不接受前期服务机构投标。
6、特别: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我司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一年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中标人未按规定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
招标人:广州元博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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