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庐江县2021年白山镇较大村庄(夏从五、方墩、牙山)整治提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网上谈判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美丽乡村或五化两改及村庄整治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单;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4.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谈判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5、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1)供应商须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查阅谈判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