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化验检测服务项目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1 本项目比选人为西安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意向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
1.2 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比选项目,比选组织形式为自行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比选范围:西安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二期、西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委托化验检测,比选控制总价为307615元,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3 服务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大寨路西段3160号。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1)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企业(单位);
(2)须取得国家或陕西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认证),检测范围须全部包含本次服务所监测的具体项目;
(3)信誉要求:未处于陕西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证明材料为:“信誉声明”及“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截图;
(4)财务要求:近3年(2017年-2019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连续亏损,证明材料为:
比选申请人按照参选文件格式在“信誉声明”中明确承诺无连续亏损;
(5)类似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以来共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万元的污(废)水处理厂水质委托检测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3 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参选,可中选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安市雁塔区大寨路西段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运营部办公室领取比选文件。
4.2 领取比选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①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盖章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② 比选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本次比选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月11日10时00分,地点为西安市雁塔区大寨路西段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会商室。
5.2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比 选 人:西安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雁塔区大寨路3160号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18602944527
传 真:029-84491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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