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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医科大学顺德妇女儿童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马冈新址院区建设项目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广东医科大学顺德妇女儿童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马冈新址院区建设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工程设计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主管部门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马冈。
2.2项目建设规模:广东医科大学顺德妇女儿童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马冈新址院区,位于顺德区马冈,按1000床标准建设,拟建成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于一体的现代化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新院区规划建设用地约77489.48m2,总建筑面积约199180m2,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139180m2,包括:门急诊楼约39700m2,医技病房综合楼约72880m2,特需病房楼约8000m2,感染楼约2400m2,行政科研楼约8000m2,教学楼约8000m2,地面垃圾站约200m2,地下建筑面积约60000m2,建安工程费约171174万元,上述建设规模及项目划分情况以招标人提供的最终建设需求及书面通知为准(若有)。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为止,各阶段时间要求:
(1)设计(含报批时间):
①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优化设计及估算编制和审批;
②方案设计审查批准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提交成果、通过专家评审;
③初步设计成果通过评审后18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送审图机构审核(其中土建工程应在120日历天内完成);
④审图机构提出意见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修编并重新报审。
(2)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2年。
2.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标段的招标内容、范围和规模为所有与广东医科大学顺德妇女儿童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马冈新址院区建设项目、临时设施工程及周边配套工程等相关设计工作及后续服务,承担设计的总包管理服务及配合协调工作,按照招标人及全过程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等单位要求(如医疗工艺流程要求)完善相关设计工作等。具体的工作内容如下:
2.4.1设计工作内容:所有与广东医科大学顺德妇女儿童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马冈新址院区建设项目、临时设施工程及周边配套工程等相关设计工作及后续服务,承担设计的总包管理服务及配合协调工作,按照招标人及全过程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等单位要求(如医疗工艺流程要求)完善相关设计工作等。具体包括方案优化(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含专项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设计变更(含设计变更估算编制)、医疗工艺流程设计等设计工作,各阶段设计评审服务、配合施工招标、协助完成规划报建和施工报建、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指导和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现场服务、设备材料采购咨询服务、验收过程设计指导、配合竣工图编制、配合完成交工资料和竣工资料等后续服务,以及设计总包管理服务和配合协调工作等,如招标人需要,还需提供相应整体或主要节点效果图。具体的设计专业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安装工程(含建筑、结构、给排水、电(含强、弱电)、暖通、人防等)、基坑围护及边坡防护专业工程(含地铁保护工程)、钢结构(含深化)专业工程(如有)、幕墙(含深化)专业工程(含局部钢结构、雨棚、外幕墙等)、智能化专业工程(含火灾自动报警和消防联动控制系统、计算机网络自动化系统、有线电视系统、设备自动化管理系统、无线覆盖系统、能耗检测系统、综合布线、停车收费系统、楼宇自控、音乐背景、安防监控、病区呼叫对讲、远程会诊、电视电话、门禁、婴儿防盗、多媒体会议系统、一卡通、数字化医院信息集成系统、排队叫号、手术示教系统、ICU探视系统等)、室内精装修专业工程、园林景观、市政配套专业工程(含门卫、围墙、人行天桥、道路、交通设施、桥梁等)、泛光照明专业工程、医疗专项工程(含医用洁净(手术室、ICU、中心供应室、实验室、配置中心、层流病房等)、医疗工艺设计(含检验、病理、血透等工艺等)、医用气体、医用冷库、医用纯水、轨道物流、放射防护及磁屏蔽、废弃污物处理、污水处理、直加、高压氧舱、衰变池、中央吸尘、羁押病房、实验室、厨房等)、其他专项工程(含动力(压缩空气)、导视标识、电梯、精密空调、消防、节能、防雷、停车(含交评报告)、抗震支架、锅炉、高低压供电配电、燃气、直饮水、有线电视、通讯、广播、太阳能(如有)、机械停车(如有)、电动遮阳(如有)、气体灭火系统等)、绿色建筑专业工程(含完成绿色医院建筑认证)、海绵城市(如有)、估算、概算、设计任务书、相关专项方案及建造标准编制等。设计承包范围及内容详见合同条款,具体最终按招标人提供的书面通知为准(若有)。
2.4.2招标控制总价(最高投标总限价):39,668,300.00元。
2.5承包方式:√固定费率/折率包干□固定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其他承包方式:/
2.6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绿色建筑标准、海绵城市建设标准、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或发包人组织的专家评审会评审及取得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复。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4.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设计类企业)。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件。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登记备案。广东省外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提供相关登记信息的网页件。
4.5.2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2月至2021年7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1)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2)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符合政府暂缓缴交或减免社会保险费用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暂缓缴交或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年8月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截止时间:2021年9月1日0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1年9月1日0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投标资料接收处”(正门右则,具体按工作人员指引)(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3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需佩戴口罩并出示“粤康码”绿码,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有序进行交易员签到(指纹或身份证签到)及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后请即离场,默认开标结果。
7.4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且14天内未到达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投标人可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化综合平台及时新增、变更企业交易员。
7.5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9.其他
9.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联系人:戴工、曾工
电话:0757-22836879、0757-22836885
地址: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4楼
邮编:52833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工
电话:0757-22317163
传真:/
地址:顺德区大良碧水路置业广场3号楼13层
邮编:5283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话:0757-2283633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
邮编:528000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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