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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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郧阳中学新建高三教学楼项目(EPC)工程总承包(HBSY-202012FJ-04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Y-202012FJ-04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堰市郧阳中学新建高三教学楼项目已由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十发改审批【2020】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郧阳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十堰市郧阳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为十堰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十堰市北京路60号
建设规模:新建高三教学楼,总建筑面积为14749.4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办公室、会议室、教室、室外篮球场、羽毛球场及球场围挡照明、教学楼室内外广场、室外花池及绿化、景观亭子、景观挡墙、室外校园沥青道路、室外管网等工程。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十堰市郧阳中学新建高三教学楼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包括工程设计(方案及初步设计优化设计、专项设计、施工图设计、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图预算等)、货物材料采购、设计范围内的建安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期内的保修等。
标段划分:1个标段
合同估算价:4048.26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牵头单位近五年至少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4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商住楼除外)(EPC)工程总承包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若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须是设计单位3.2.2 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单位。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明确由牵头单位提交投标保证金、获取投标资料等,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2.4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2.5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2.6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3.2.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3.2.7联合体牵头方对本项目负主体责任及全过程管理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0年12月26日至2020年12月3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1月19日 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关联单位: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十堰市郧阳中学
代理机构:
十堰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十堰市北京路60号
地址:
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27号建科大厦13楼
邮编:
442000
邮编:
442000
联系人:
陈主任
联系人:
胡君卓
电话:
13972468480
电话:
13733579969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531212612@qq.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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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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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账 号: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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