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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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智能交通综合测试基地二期项目(项目名称)国家智能交通综合测试基地二期项目综合服务楼及测试场地设计项目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智能交通综合测试基地二期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滨湖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核准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国家智能交通综合测试基地二期项目的批复锡滨行审投许[2020]11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招标代理机构为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山水东路与清源路交叉口东北侧
工程规模:331万元
工期:90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331.0万元
招标范围:国家智能交通综合测试基地二期项目(综合服务楼及测试场地)设计,建设内容:新建综合服务楼,建筑共地上6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含地下室共计19800平方米,其中地下5100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隧道、架空连廊、环路、服务楼前广场、室外周围给排水、路灯、强弱电等市政设施等内容。(详细内容参考设计任务书),包含方案、施工图及预算编制。
标段划分:1
质量标准:合格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2)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①或②: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财务要求:2017至2019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造成与本次招标人之间存在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等行为;本公司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原件的扫描件(格式附后)(上述内容承诺书原件扫描件须附在“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之后上传至投标文件中)。若发现失实或违法情况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监管部门。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2)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1年1月至2021年3月由社保局出具的缴费证明)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1月至2021年3月缴费证明。如企业成立年限不足3个月的,则按企业实际成立时间提供社保缴费相关证明复印件(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主体单位必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各自的名义单独参加本标段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标段投标;3)联合体投标时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协议中须明确联合体主体单位,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主体单位拟派。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4)联合体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时候,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中标后续阶段(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等环节)将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5月27日9:00时至2021年06月01日16:00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250元),售后不退。
4.2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6月22日9时30分,地点为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58.215.18.247:580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招标代理机构:
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钱荣路88号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2018号2号楼
邮编:
214000
邮编:
214000
联系人:
徐永森
联系人:
徐燕、孙荣新
电话:
0510-85511002
电话:
0510-82762298
传真:
0510-8551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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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82726957
电子邮件:
4316443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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