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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从化市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明珠片区三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广东省从化市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明珠片区三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0-12-28
详细内容:
2020-12-2600:00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从化市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明珠片区三期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从发改函〔2018〕605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现对从化市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明珠片区三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从化市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明珠片区三期项目

二、招标单位: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黎工联系电话:020-8786671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工联系电话:13128262799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从化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37908632

招标投标监察部门:广州市从化区监察委员会

投诉电话:020-87922314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新城东路99号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从化区

四、项目概况:本工程为从化市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明珠片区三期项目。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从化市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明珠片区三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工程设计(包含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及建设过程的配合服务等);工程施工前期至竣工验收、工程移交的“交钥匙”工程总承包,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项目设计,包含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且确保通过技术评审;

(2)根据招标人和设计任务要求,负责设计、施工、采购、编制项目预算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3)负责协助办理项目开工所需的各项前期报建、报批工作、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施工许可等手续。

(4)负责处理与本工程建设相关部门的联系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水务局、交警、园林、城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督站等的联系工作。

(5)招标人认为应当由本工程承包人完成而更有利于项目建设的其它工作。

(6)最终内容以招标文件、经审定的施工图纸、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内容及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为准。

2.2施工部分:本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安装、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包括本项目施工范围内安全文明措施、交通疏解、土建、完工验收、结算、保修、竣工验收等。

3、招标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为129501.19万元;对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明珠片区三期进行土方平整,设计面积约414,972m2,包括地块一、地块二及地块三,工程内容包括:挖方量978,340.30立方米、填方量约911,555.00立方米,清表外运约109093.80立方米,鱼塘清淤约62883.20立方米;包括挖方及填方、碾压;三维网植草护坡;人字骨架植草护坡;排水沟等。

4、招标控制价:3521.43万元,其中:

(1)设计费招标控制价:99.01万元;

(2)施工费招标控制价:3422.42万元。

5、项目编号:JG2020-6180

六、资金财政投资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20年12月26日0时0分至2021年1月15日11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1年1月15日10时30分,截止时间:2021年1月15日11时0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第2开标室[从化区江埔街从化大道南海塱横街53号5栋9层(欣荣宏国际商贸城写字楼9层)]

2.开标时间:2021年1月15日11时0分。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企业信息登记手续。

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凭以下资料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第2开标室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

(1)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应填写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企业IC卡编号)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主)XXXX公司(企业IC卡编号)(成)XXXX公司(企业IC卡编号)],由联合体主办方按格式规定签字、盖章即可】;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登记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登记,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由主办方出具;

(3)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提供)。

十、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发送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公告中明确说明。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资质:

4.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4.2施工单位资质:具有公司法人《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土建施工类或土石方类或类似内容)。

注:①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

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5.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页。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不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2设计负责人要求:设计负责人持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从事建筑或市政设计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或以上资格,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6、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页,项目负责人与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

8.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按附件二)。联合体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8.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

8.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8.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0、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三、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或有效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四、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工程变更须经过监理和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实施。

十五、费用

1、设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以招标文件给出的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基础由投标人按下浮率报价。结算时,已经批准的概算为基础,按投标下浮率下浮,按国家收费标准、合同约定的方法结算,最终结算以财政局核定为准。

2、施工费:以招标文件给出的施工费招标控制价为基础由投标人自报下浮率的形式报价。本项目施工图审查通过后,根据最终确认的施工图纸,采用清单模式编制施工图预算,经审核后,按投标下浮率、合同约定的方法,得出合同价格清单的单价及总价,作为计量和结算的依据,按实结算;施工费结算原则以合同约定为准,最终结算以财政局核定为准。

3、因规划调整等客观原因导致投资估算或概算发生重大调整时,按照原有中标下浮率,按相关程序报批。

4、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不因设计工作量调整及工程造价的变化而变化,设计费结算按合同约定。

十六、本项目投标经济补偿: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十七、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异议受理电话:020-87866718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明珠工业园广场路8号

十八、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和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九、其他:

1、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投标登记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2、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

3、有关企业诚信档案的办理事宜,详见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相关办事指引。

4、前期咨询单位: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注: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5、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6、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投标文件需按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要求单独提交。

招标单位: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12月26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从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从化市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明珠片区三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本公司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本公司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二: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联合体主办方单位名称、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从化市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明珠片区三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施工方单位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施工方单位名称):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除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外,还应负责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的职责。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设计方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设计优化等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附件:

从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珠工业园低丘缓坡项目分步实施有关问题的复函.pdf

从化市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明珠片区三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12.24.doc

从化市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明珠片区三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12.24.doc

低丘缓坡三期概算评审.rar

最高投标限价的说明.pdf

关于对从化区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明珠片区可行性研究报告持续有效及分步实施的复函.pdf

从化市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明珠片区三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12.24.pdf

关于确认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能力的函.pdf

附件4,从化市人民政府关于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勘察、设计与使用招标模式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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