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经济开发区主次干道黑色化综合改造一期工程(东环路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
一、鉴于投标人所提出的“疑问”,现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澄清修改如下:
序号
投标人答疑项目及内容
澄清修改
1
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说明二、对投标人的要求第6条、第10条“人员的最低配备要求”人员配备通则及第四章评标办法评分细则3.拟组建的监理项目中均要求项目监理机构关键岗位人员须按《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和岗位职责的通知》(建市[2014]186号)要求,安徽省住建厅于2020年05月正式废除该文件,建议取消该条要求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说明”第6条修改为:“……,项目监理机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进展需要人数,且应专业配套,否则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清退出场。”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说明”第10条中“人员配备通则”修改为“人员配备通则:表中所列监理人员配额为投标时须提供的最低专业人数要求;施工过程中,中标人项目监理机构关键岗位人员配置满足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进展需要人数,且应专业配套”。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评分细则中评分因素第3项中评分标准修改为“……拟派施工现场监理项目部人员必须满足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进展需要人数,且应专业配套]”
二、原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其余内容不变。
三、本“澄清修改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安徽省潜山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皖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潜山经济开发区主次干道黑色化综合改造一期工程(东环路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doc
招标公告答疑澄清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合同公告履约信息
招标公告答疑澄清中标(成交)公告合同公告履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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