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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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
经清二水组纪要[2020]3号文研究同意,清流县自来水厂就以下内容进行招标代理公开邀请合格的申请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
1、清流县城区第二水厂(城区备用水源)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招标代理。
二、服务内容
通过公开邀请的方式选择1家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代理服务。
三、服务要求
1、按市政行业相关招投标办法、规定、格式等要求合规开展。
2、招标代理在清流县行政服务中心随机抽取。
3、招标文件编制内容约定应清楚无瑕疵。若发生招标文件编制内容约定前后不一等瑕疵,增加业主前期工作成本的,视为代理单位违约并列入清流县水利局市场信誉不良名单,禁止1-5年内在清流县水利市场开展业务。
四、服务费用
招标代理费用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代理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的规定计算),依此标准下浮40%。计价金额以中标金额计取。
五、资质条件
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工程招标代理和工程造价咨询经营范围。
3、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乙级以上资质。
4、在三明市发改或财政、住建等相关部门已报备。
5、从未列入三明市各单位的信誉不良名单。
6、需要有五年内县级以上净水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的代理业绩。
六、报名时间
2020年12月 20日 -24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4日下午5:30时前。报名比选申请人需提交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和委托函原件,以及五年内县级以上净水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的代理业绩证明,所提供复印件等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我单位有权直接将其退出比选,不再另行通知。
七、报名地点:清流县自来水厂技术科。
八、联系人及电话:黄先生 189 6052 9305
姜先生 157 0595 6671
九、比选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0年 12月25 日上午8:30时;地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已通过报名比选申请人的委托人代表(与报名委托人一致),执身份证原件,必须在2020年 12月 25 日上午8:30时前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签到排序号,未签到视为比选申请人弃权。
十、中标方式:按比选申请人签到序号,随机抽取产生三个候选人(第一个球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个球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球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若有疑义,经确认则取消中标资格,按候选排序另确定中标人。
十一、交易中心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特此函告
福建省清流县自来水厂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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