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西环线高速公路PPP项目社会投资人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南川西环线高速公路项目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交通〔2020〕1101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已具备社会投资人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重庆市南川区交通局,招标代理为北京华通睿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南川西环线高速公路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社会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南川区境内
2.2 建设规模:线路总里程约为11.052km。项目起于沿塘场在建南两高速公路,经永隆山森林公园、兴隆镇,终于兴隆镇永福村附近,接包茂高速。采用设计速度80km/h,四车道的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25.5m,沥青混凝土路面。
2.3 本次招标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7.56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0%(最终根据核准批复、融资合同或国家资本金政策等确定),其余建设资金由项目公司筹集。
2.4 招标范围:确定本项目的社会投资人,对本项目进行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
2.5 特许经营期要求: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建设期:2年,自项目开工日起至交工日止;运营期(含收费期):自交工日起至项目移交日止,其中收费期30年。
2.6 其他:本项目按BOT+运营期补助方式合作。即投标人中标后,作为社 会投资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在项目特许经营期对项目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 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项目合作期届满后,将本项目的相应工程及其全部设施以良好运行状态无偿移交给重庆市高速公路管理机构 或重庆市人民政府指定的机构。
本项目将给予运营期补助,在运营期前5年内等额拨付,即每年支付1768万元/年(最终通过投标竞争确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法人资格:
3.1.1 是独立企业法人,或者由独立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
(2)财务要求:
3.1.2 2019年末总资产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
3.1.3 2017年至2019年连续三年(如投标人存续期不足3年,则为自注册之日起的所有年度,不包括注册成立年度)每年均为盈利。
3.1.4 2019年末净资产不低于6亿元人民币。
3.1.5 2019年末资产负债率不大于85%。
(3)其他要求:
3.1.6 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 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8 未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
3.1.9 未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黑名单;
3.1.10 不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中的任意一种情形。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本公告第3.1.1、3.1.3、3.1.6~3.1.10项要求;
3.2.2 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本公告第3.1.2、3.1.4、3.1.5项要求;
3.2.3 联合体各成员认缴出资额均应大于0,且认缴出资比例大于5%的不应超过2家,且认缴的出资比例合计不小于75%;
3.2.4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10家;
3.2.5 各成员单位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须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分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完成市场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导航栏“”页面中“市场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1月0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招标人:
重庆市南川区交通局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华通睿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重庆市南川区火车站大道1号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288号院1号楼10层1120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人:
何女士
电话:
023-71422209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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