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比选项目的参选。
3.3 参选人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4 参选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承诺中选后与采购人签署“安全生产协议”;
2、具有有效的钢结构三级以上资质。
3、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电监会或能源监管办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四级及以上资质;
4、参选人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5参选人须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有效证书复印件,近3个月(任意一月)的社保证明。证明材料不足的人员不予认可。
3.6参选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2019年1月1日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的记录,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8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中国铁塔列为浙江省衢州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