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
盐城市响水工业经济区黄河路北延等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SX-GC-202102001
1、招标条件
盐城市响水工业经济区黄河路北延等设计项目已由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响水县新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盐城市响水工业经济区。
2.2工程内容和规模:本项目为盐城市响水工业经济区黄河路北延、联谊热电周围道路、228国道与226省道连接线道路地质勘探和施工图设计;具体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
2.3招标范围:包括盐城市响水工业经济区黄河路北延、联谊热电周围道路、228国道与226省道连接线道路地质勘探、施工图设计。具体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质勘探;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安全及管理设施工程、照明工程、道路景观工程、人行道铺装、市政综合管网布置及相关附属等,包含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地质勘察、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现场指导和配合服务、为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的配合服务等。
2.4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及深度必须满足国家现行的市政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市政设计相关的规范要求,同时符合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及发包人要求,通过相关部门的评审、报批。
2.5设计周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期限按招标人要求。(具体开展时间详见甲方通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投须具备相应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3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
3.4项目部人员组成:项目部成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专业包括但不限于给水排水、道桥、通信等。项目部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须提供执业资格或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
3.6.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6.2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响水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暂停期内。
3.6.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6.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6.4.1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3.6.4.2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6.4.3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3.7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必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如果有)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2020年07月-2020年12月或者2020年07月-2021年01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可为同一人)
3.8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人员投标时不作要求。
3.9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有违反上述条件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行到响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xiangshui.yancheng.gov.cn/)“招投标信息-工程建设-招标文件下载”栏下载招标文件,如无法下载的,可与招标人或代理公司联系。
4.2本工程招标过程中不设投标报名环节,与招标相关的答疑等所有资料无法以书面方式通知各潜在投标人,均在网上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适时登录响水政府网(网址:http://xiangshui.yancheng.gov.cn/)“招投标信息-工程建设-招标答疑”栏目查阅,否则责任自负。
4.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人只有在交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才能参加投标,否则不接受其投标文件。开标前招标代理单位派员在开标现场负责收取上述费用。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1月25日15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7、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7.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金额5%收取,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银行存款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所有图纸完成图审后一次性退还(无息)。
8、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9、工程付款:
交付全套图纸且完成图纸评审结算后15工作日内付合同价的70%;工程完成竣工验收之后15工作日内付合同价的30%。
10、发布11、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12、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3、其他说明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做好本项目开评标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3.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控制进场人数,各投标单位可委派1名投标代表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代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投标人信息登记表(见招标文件附件3),该表在开标现场交至公证处接收登记编号,无需另行登记,交完信息登记表及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开现场。凡投标人代表在递交文件时,不能同时提供投标人信息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13.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无需至财务科领取保证金收据,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原路退还,无需投标人现场办理相关手续。
13.3、因疫情防控需要,现进入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须在门卫处登记备案并测量体温,请各投标单位自行考虑登记、测量体温时间。
对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以及其他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一律禁止进入交易场所参与招投标活动。
13.4、投标人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特殊情况须书面通知招标人),一次不参加的6个月内禁止参加响水县政府投资的各类工程招投标活动,两次不参加的列入黑名单,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13.5、根据响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响政办发〔2019〕1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及时,全面推行实名制劳动用工管理,实行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对于未实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项目,由发包人直接在工程款中单独支出农民工工资,发包人在支付工程款时,须首先保障农民工工资足额发放,对于刻意克扣农民工工资的中标人将限制其参与响水县政府国有资金项目招标。
14、联系事项:
招标人:响水县新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江苏锦东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响水县陈家港镇地址:盐城市人民中路9号
联系人:张峰联系人:孙建标
电话:0515-86789009 电 话:0515-89696099
日期:2021年0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