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建筑工程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广西贵港市南环路(南山路-同济大道)南侧道路建设工程第1次澄清更正公告
公告名称:
广西贵港市南环路(南山路-同济大道)南侧道路建设工程第1次澄清更正公告
所属地区:
广西
发布时间:
2021-01-13
详细内容:
贵港市南环路(南山路-同济大道)南侧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编号:GGRD2020-G2-00039-GXXG)更正公告(一)

各投标人:

贵港市南环路(南山路-同济大道)南侧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编号:GGRD2020-G2-00039-GXXG)招标文件现做如下更改: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及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中的第3.2.1项目经理原为:“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项目经理为承包人法定代表人在该项目上的代表人 ,负责本工程现场施工管理的一切事务,项目经理仅限于本工程的现场施工管理,未经承包人签字盖章同意不得以承包人名义代收工程款、变更合同约定、向外采购材料设备、租用建筑周围材料、雇佣劳动力、签订分包合同等一切为承包人设立义务或责任的行为。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不少于 24 日历天/月,未达到的每少一天罚 100元,按月考核,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款项中扣除此项违约金或其他方式回收此款;项目经理当月不到位累计达 5 天的,发包人及监理人给予警告,当月累计达 10 天及以上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索赔,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每月在岗带班时间不得少于当月施工时间的80%。未经发包人同意或正当理由,项目经理每月在岗带班时间少于当月施工时间80%的,少在岗带班一天,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100元/日(人民币)。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项目经理必须与承包人投标时所承诺的人员一致,并在 (开工日期) 前到任。在监理人向承包人颁发(竣工证明材料名称)前,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兼任其他任何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视为违约,违约金处1000元/人•次(人民币)。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项目经理不称职,发包人要求调换而未及时调换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必须向发包人交纳处罚金1000元/人•次(人民币)。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施工合同自双方签订后5日内 。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不称职,发包人要求调换而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或未及时调换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必须向发包人交纳处罚金,处罚标准:技术负责人200元/人•次(人民币);专业工程师200元/人•次(人民币)。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承包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五大员)每人每月到位率不少于24日历天,未经发包人同意或正当理由,少在岗一天,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100元/日(人民币)。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及其承诺的其它在场管理人员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准擅自更换,擅自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处200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擅自更换安全员处200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擅自更换其它在场管理人员处100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同意,项目技术负责人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200元/人•次(人民币);未经发包人同意,安全员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200元/人•次(人民币);其它在场管理人员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100元/人•次(人民币)。

现更正为:“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项目经理为承包人法定代表人在该项目上的代表人 ,负责本工程现场施工管理的一切事务,项目经理仅限于本工程的现场施工管理,未经承包人签字盖章同意不得以承包人名义代收工程款、变更合同约定、向外采购材料设备、租用建筑周围材料、雇佣劳动力、签订分包合同等一切为承包人设立义务或责任的行为。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不少于 24 日历天/月,未达到的每少一天罚 1000元,按月考核,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款项中扣除此项违约金或其他方式回收此款;项目经理当月不到位累计达 5 天的,发包人及监理人给予警告,当月累计达 10 天及以上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索赔,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每月在岗带班时间不得少于当月施工时间的80%。未经发包人同意或正当理由,项目经理每月在岗带班时间少于当月施工时间80%的,少在岗带班一天,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1000元/日(人民币)。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项目经理必须与承包人投标时所承诺的人员一致,并在(开工日期)前到任。在监理人向承包人颁发(竣工证明材料名称)前,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兼任其他任何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视为违约,违约金处10000元/人•次(人民币)。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项目经理不称职,发包人要求调换而未及时调换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必须向发包人交纳处罚金10000元/人•次(人民币)。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施工合同自双方签订后5日内 。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不称职,发包人要求调换而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或未及时调换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必须向发包人交纳处罚金,处罚标准:技术负责人2000元/人•次(人民币);专业工程师2000元/人•次(人民币)。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承包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五大员)每人每月到位率不少于24日历天,未经发包人同意或正当理由,少在岗一天,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1000元/日(人民币)。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及其承诺的其它在场管理人员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准擅自更换,擅自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处2000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擅自更换安全员处2000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擅自更换其它在场管理人员处1000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同意,项目技术负责人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2000元/人•次(人民币);未经发包人同意,安全员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2000元/人•次(人民币);其它在场管理人员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1000元/人•次(人民币)。凡涉及此内容的相应更正。

2、因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未编制评审完成,故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原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延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其余部分不变,特此通知!

招标单位:贵港市宏港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广西鑫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3日

招标历史
历史中标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教育科技局其他货物废标公告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吉林 同心小学及幼儿园校舍维修改造及绿化工程(绿化)标段项目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新疆乌鲁木齐市城市勘察测绘院计算机等设备询价公告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广西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大会堂来宾厅家具采购项目(j) 成交通知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吉林省松原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冬季取暖煤采购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天津市快速路系统二期项目—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山东兖州区大安中心小学校园文化项目成交通知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江苏省南京体育学院行政楼、教学办公楼、图书馆、老干部活动室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吉林省中共四平市委宣传部机房设备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甘肃省山丹县李桥乡人民政府冬季取暖锅炉用煤采购
点击进入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上架管家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建筑工程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