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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无锡华光环保能源工业丙烷气体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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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无锡华光环保能源工业丙烷气体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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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1-1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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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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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华光环保能源工业丙烷气体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WXCQ20210406-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华光环保能源工业丙烷气体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无锡华光环保能源工业丙烷气体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合同估算价:288.000000万元
2.1.2其他:无
2.2招标范围:工业丙烷使用量预测年度用量为400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3.1.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3.1.2 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报告的网上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
3.1.3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为经销商的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业气体或危险化学品经营或销售(复印件加盖公章);
3.1.4 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须具有危化品押运员证、驾驶证(危险化学品车辆)(若委托运输,需提供委托协议及被委托公司上述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1.5 提供2018年1月1日至今1份100万元以上工业丙烷业绩合同(如合同无法体现总价的,提供合同单价以及该合同具体供货量,计算总价超过100万元可记1份。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不计算在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含)以上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质:无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11月03日17时00分至2021年11月08日17时00分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http://www.wxcq.com.cn:8028/TPBidder)网上报名,并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完成支付并下载招标文件后方具备投标资格。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13时15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6号国联综合金融运营中心三楼
联 系 人:曹经理
电 话:0510-82832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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