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供下列材料之一:(1)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CA电子签章);(2)投标人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二)和受托人身份证(加盖CA电子签章)。
2.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三)
1.供应商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供应商拟派项目组管理人员需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单位名称: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机关)
单位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8号
联系人:谢亮
联系电话:17851563339
单位名称: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深圳路98号恒盛科技园25号楼2层
联系人:石丹丹
联系电话:19952382855
项目联系人:石丹丹
电话:19952382855
附件:
清风系统审查截图.pdf
公平竞争审查表.pdf
JSZC-320891-ZJKJ-G2025-0002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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