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车陂四社市场专变1×1000KVA永久用电工程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广东省车陂四社市场专变1×1000KVA永久用电工程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0-12-29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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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陂四社市场专变1×1000KVA永久用电工程
专业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街车陂第四股份合作经济社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街车陂第四股份合作经济社现对车陂四社市场专变1×1000KVA永久用电工程施工进行施工专业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车陂四社市场专变1×1000KVA永久用电工程
项目代码: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街车陂第四股份合作经济社
联系人:郝廷佳联系电话:1330220568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赖天琪联系电话:13533245657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街车陂第四股份合作经济社
监督电话:13302205688
三、建设地点:
四、项目概况:本次项目估算总投资额为16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6.378452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市场内的专变电力设施进行升级改造等。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2、项目编号:JG2020-6204
3、招标内容、规模: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4、最高投标限价:1563784.52元。
六、资金自筹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七、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0年12月29日10时00分至2021年1月20日10时00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0年12月29日10时00分;
截止时间:2021年1月20日10时00分。
3、开标时间:2021年1月20日10时00分。
4、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2021年1月20日09时45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1开标室。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6、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资格。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等资质管理“放管服”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建规范〔2018〕7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信用良好建筑业企业直接核准专业承包资质和扩大承包工程范围的通知》(穗住建〔2019〕437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电气类或机电类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以上工程师。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诚信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企业库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诚信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诚信档案办理详见《施工企业办事指引》
http://zfcj.gz.gov.cn/gzcc/jszxbszy/201907/405efd7dc43540c3a84f1b6a7569e370.s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则投标人选择企业库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街车陂第四股份合作经济社
异议受理电话:133022205688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隆大街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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