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郧阳区安阳镇陈营村村庄环境整治(EPC总承包)项目十堰市郧阳区安阳镇陈营村村庄环境整治(EPC总承包)项目(HBYY-202012FJ-018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YY-202012FJ-018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堰市郧阳区安阳镇陈营村村庄环境整治(EPC总承包)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十堰市郧阳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郧发改审批【2020】43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郧阳区安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十堰市郧阳区安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汉水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十堰市郧阳区安阳镇陈营村
建设规模:对123户移民房屋进行改造,墙体改造加固面积25547平方米,屋顶改造加固面积15581平方米等内容。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对123户移民房屋进行改造,墙体改造加固面积25547平方米,屋顶改造加固面积15581平方米等内容。
标段划分:共 1 个标段
合同估算价:664.94万元
2.3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②投标人须具备旅游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拟派本项目施工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的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本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需同时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八大员(土建施工员、土建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提供有效期内的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及项目班子自中标之日起中途不变更承诺书。近五年(2015 年 12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施工单位至少完成过一个65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施工方)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单位。(3)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招标文件。(5)联合体成员施工方须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 》进行企业基本信息登记。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01月09日至2021年01月1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2月03日 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
招标人:
十堰市郧阳区安阳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湖北汉水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郧阳区安阳镇西堰村二组
地址:
十堰市茅箭区武当路21号1栋2单元150
邮编:
442500
邮编:
442000
联系人:
常涛
联系人:
张洪源
电话:
0719-7690066
电话:
1590728269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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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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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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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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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账 号:
2021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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