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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九佛第二中学人工智能教育科创室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公告名称: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九佛第二中学人工智能教育科创室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所属地区: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1-08-03
详细内容:
广州恒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黄埔区九佛第二中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州市黄埔区九佛第二中学人工智能教育科创室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响应。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HFCG-20211043

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九佛第二中学人工智能教育科创室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3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30万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九佛第二中学人工智能教育科创室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项目内容:

序号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单位

是否为核心产品

1

人工智能教学模块套装

30





2

人工智能教学机器人套装

30



3

人工智能教学资源云平台

1





4

《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探索》

1



5

培训

1



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自然日内完成供货4个自然日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财务状况报告或者2021年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以提供相关系统界面截图;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以提供相关系统界面截图);

6)提供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以提供相关系统界面截图);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9)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8月 4日起至2021年 8月 10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请将投标登记资料(①按照上述“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供完整的资料;②若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是供应商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章后的扫描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E-mail:2926988794@qq.com),发送邮件时,请务必在邮件主题里备注:**项目**单位投标登记资料,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开具收据,资料发送后,供应商应电话通知采购代理(电话:13352820387),经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地点:网上邮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 08 月 19 日 09 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灵山东路3号东英科技园3号大厦东塔801-2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1年 08 月 19日 09 时30分(北京时间)(注:09时00分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灵山东路3号东英科技园3号大厦东塔801-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2、本项目的磋商公告及相关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p.gov.cn/)、(http://www.ccgp.gov.cn)、广州恒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engfenggs.com)】上公布,(招标公告/澄清公告/中标成交公告等)在指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九佛第二中学

地址:黄埔区港湾路237号

联系方式:林老师 020-822998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恒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灵山东路7号东英科技园7号大厦801-11室

联系方式:020-82381489、133528203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满小姐

电话:020-82381489、13352820387

发布人:广州市黄埔区九佛第二中学 /广州恒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8月 3 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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