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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清流县大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投标邀请书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福建省清流县大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投标邀请书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1-11-01
详细内容:
招标编号:FJHH清招[2021]032号

致:福建兴峰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新朗建设有限公司、福建泰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洛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畅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招标项目清流县大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名称)畲镇纪{2021}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流县林畲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资金),招标人为清流县林畲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惠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本县内邀请招标

2.1 建设地点:清流县林畲镇;

2.2 工程规模:清流县大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总投资955288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清流县大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955288元,下浮8%,即发包价为878865元;

2.5 标段划分(如有):/ ;

2.6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7 工期要求:5个月;

2.8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清流县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含三级)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若职称证上无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3.4.其他主要人员: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 同时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3.3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4.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4.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人所在地银行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银行转账或银行出具保函的方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帐户,未在规定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4.4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根据清发改[2018]61号文规定执行。

4.5其他资格要求:/ 。

5.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清发改[2018]61号文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21年11月4日上午9:30分在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由招标单位代表、业主单位相关工作人员见证下,根据清发改[2018]61号文要求直接在邀请并确认参加且符合资质要求的注册企业(需是行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企业)中随机抽取三个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过程,本县注册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jql.gov.cn/””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11月4日至11月8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6.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1年11月3日17:00前以邮箱方式(邮箱:383444854@qq.com)或提交到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定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7.投标文件的提交

根据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清发改[2018]61号文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一正三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1月8日17时00 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林畲镇人民政府。承诺文件格式附后。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林畲镇人民政府;

地 址:清流县林畲镇新街一号 ;

联系人:谢先生电话:1565969738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惠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清流县北山天城常春街526号 ;

联系人:小陈 电话:13850815364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清流县支行

账户名称:清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账 号:9558 8314 0400 0132 511

农民工工资缴交联系单位:清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598-8703822、0598-8703823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户名: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清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号:9030 5100 1001 0000 0234 80

保证金事宜咨询电话:0598-5320268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地址:清流县长兴北路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清流县水利局

地点: 清流县碧林南路21号电话:0598-5322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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