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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动物疫病防控耗材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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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动物疫病防控耗材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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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 |
发布时间: |
2021-1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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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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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区2021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2021年城厢区动物疫病防控耗材采购项目将以询价采购形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1年城厢区动物疫病防控耗材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内容
详见附件1:2021年城厢区动物疫病防控耗材采购一览表,
附件2:2021年城厢区动物疫病防控耗材采购内容及参数要求。
2、项目要求
(1)本次采购预算价:壹万壹仟元整(¥11000元),高于本次采购预算价为无效报价;
(2)所供产品规格须按附件要求实施;
(3)所供产品的生产日期为2021年以后生产。
三、报价要求及询价会
1、报价要求
(1)报价人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报价人需提供近三个月内“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完整的“企业公示报告”(至少包含基础信息:含股东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息等,应从网站直接,截图按无效应答处理。事业单位的无需提供);
(3)报价人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必须提供一份严格按照本询价公告的服务承诺书;
参与询价企业将承诺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资料、资质证书(均要盖上公章)一式二份密封(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于2021年11月10日上午12:00前递交,向城厢区农业农村局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单价、总价),逾期将不予受理。报价单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成交原则
以符合采购需求且最低报价(总价)的企业作为成交供应商,报价一经认可,视为响应本询价公告中的全部要求,即为成交的合同价。成交供应商如因报价错误等原因放弃成交项目、不签订合同,按《政府采购法》规定处理,该中标企业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单位的所有采购活动。
3、报名方式
询价公告时间结束前接收到报价材料视为报名成功,逾期不予接收。
4、询价公告时间
2021年11月2日--11月10日上午12:00
5、询价结果公示
我局将及时将结果进行网上公示,具体时间以网上公示为准。
6、接收时间及地点
接收时间:截止2021年11月10日上午12:00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农业农村局(莆田市城厢区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中心20楼)
联系人:曾丽金 电话:15860021737
四、交付
合同签订后,10天内中标方要完成交付。
五、付款方式
经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付清全款。
*以上解释权归莆田市城厢区农业农村局。
附件1:2021年城厢区动物疫病防控耗材采购一览表
附件2:2021年城厢区动物疫病防控耗材采购内容及参数要求
莆田市城厢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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