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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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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安市2021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项目第19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SYD—0804
1.招标条件
集安市2021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项目第19标段以集水移发[2021]13号文件备案,建设资金为2021年中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集安市2021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项目第19标段
2.2项目概况:花甸镇钓鱼村沥青路面,新建沥青路面3550㎡;财源镇哈塘村沥青路面,新建沥青路面760㎡;清河镇清河村沥青路面,新建沥青路面3050㎡;台上镇东明村沥青路面,新建沥青路面1520㎡;台上镇东升村沥青路面,新建沥青路面2180㎡,台上镇台上村沥青路面,新建沥青路面690㎡;头道镇东村沥青路面,新建沥青路面3310㎡。
2.3招标控制价:140.1741万元,其中:花甸镇钓鱼村沥青路面:33.0954万元,财源镇哈塘村沥青路面:7.0728万元,清河镇清河村沥青路面:28.3707万元,台上镇东明村沥青路面:14.1122万元,台上镇东升村沥青路面:20.3081万元,台上镇台上村沥青路面:6.3591万元,头道镇东村沥青路面:30.8558万元。
2.4招标范围:针对项目概况所述内容进行施工总承包,具体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5计划工期:2021年9月8日—2021年 11 月6 日,工期60日历天。
2.6建设地点:花甸镇钓鱼村、财源镇哈塘村、清河镇清河村、台上镇(台上村、东升村、东明村)、头道镇东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或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2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中,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4日至2021年8月11日(法定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thsggzyjy.tonghua.gov.cn/注册,凭CA锁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下载时必须使用本单位CA锁下载,在填写投标信息时下载回执,开标时凭纸质版回执递交,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不予接受。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日14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城路113号(新站广场步行街)第4开标室。
5.2 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为2021年9月2日14时00分,开标地点为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城路113号(新站广场步行街)第4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应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6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户名为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开户行为吉林银行通化振通支行;虚拟子账号为0401161000000615-210804110;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方式、金额、明确位置和注意事项等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名称:集安市清河镇清河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李华军
地址:集安市清河镇清河村
联系电话:13844537894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蕴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智扬
联系电话:0431-80745775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福祉大路君盈身份广场5栋2楼216室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集安市水库移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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