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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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宁都县洛口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省宁都县洛口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工程施工已由宁发改法规字[2020]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宁都县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建设项目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都县洛口镇。
2.2招标规模:本次招标控制价为21930149.32元。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预计2021年02月08日开工,2022年02月08日竣工(最终开工时间以监理人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2.4招标范围:新建输水管道26.19km;其中新建输水干管1条,总长14.838km;新建分水管33条,长11.352km新建附属建筑物287座,其中新建各类水表井287座。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注册建造师(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7)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3.2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http://www.jxsggzy.cn)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其他详见评标办法内容。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制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若施工标参加报名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相加后,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本工程不设置业绩条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施工标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并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1年01月12日起至2021年02月01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web/)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2月02日15时00分前;地点为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7.1保证金金额:¥420000元
7.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02月01日17:00
7.3账户名: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4开户行:赣州银行宁都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县支行,请各潜在投标人任选一个银行账号直接转入。
相关:①采用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注册地基本账户所在银行一次性足额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规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缴纳,如因操作不当引起的一切纠纷、后果,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承担责任。
②采用银行保函:投标人应提供注册地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同时附营业执照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要求经办银行对所出具的银行保函进行编号,注明银行查询电话和详细地址。投标保函的受益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的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
8有关说明
8.1有关本次施工标的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8.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持有有效上岗证,并不得有岗位人员重复,拟承担本工程投标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不得为公务员及本单位以外的单位人员,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提供拟投入人员开标当月前连续6个月及以上且尚未到期有效的劳动合同和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
8.3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8.4本项目施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由注册建造师担任)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席开标会,建造师在开标会结束前不能离场。未按要求签到或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
8.5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评标过程中需按招标文件内容提供《到岗承诺书》。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9.发布10.新冠肺炎防控事项:
根据《宁都县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新进入(返回)宁都人员管理的紧急的通知》(宁新冠指字〔2020〕10号)等文件精神,为有序开展本项目开评标活动,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结合当前我县疫情防控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投标人对参与开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每个投标人限一个授权代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必须佩戴口罩、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并主动接受体温检测,确保可追根溯源。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疫情风险等级在中风险以上地区的(风险等级可通过中国政府网的“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三是体(额)温超过37.3℃的。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都县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建设项目部
地址:宁都县梅江镇博生西路41号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5083722513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卓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都县城
联系人:蔡女士
电话:13576746582
监督单位:宁都县水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797-6816780
健康信息表:/ndprec/file/file/20210112/20210112091144_93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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