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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溪大桥主墩桩基维修加固工程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福建省建溪大桥主墩桩基维修加固工程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1-11-01
详细内容:
本招标项目建溪大桥主墩桩基维修加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发改审批[2019]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平市城市桥梁服务中心,建设资金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南平市城市桥梁服务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延平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桥长333米,约人民币156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特种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建溪大桥主墩桩基维修加固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可承担相应特种专业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本项目不设置业绩;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44659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特种工程(限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依据建办市[2019]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所持有的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自动作废”,本项目不允许使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使用临时建造师职业资格的投标人视为不满足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专家有权对拟派临时建造师的投标单位做出不利其投标结果的认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或仍处于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内。”都将被否决投标。2、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作为否决条款。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4、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由于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用信封单独密封,封套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由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场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5、a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b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c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d投标人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1日09:00:00至2021年11月15日08:30:00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本项目不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11月15日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城市桥梁服务中心

地址:延平区原南平市人民政府旧址6楼桥梁服务中心,邮编:35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9-8816689,传真:/

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创世纪康兴园二单元二楼,邮编:35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9-8870666,传真:0599-8850556

联系人:陈雅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npggzy.gov.cn/npztb

联系电话:0599-8317272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童子山立交桥旁

联系电话:0599-886650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武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廖俊波纪念馆旁)5层

联系电话:0599-8317272

 

附件:

招标正文.doc

审定-建溪大桥主墩桩基维修加固.rar

授权委托书.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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