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淳安县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淳安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工作的通知》(淳财预执〔2020〕379号)的有关规定,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下,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本单位公款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资金存放合作入围银行,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银行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1.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定期存款竞争性存放采购项目。
2.定期存款期限为六个月、二年期、三年期。
3.本次招标将确定资金存放合作入围银行11家,存款人根据竞标结果选择资金存放银行。
4.存款额度:
标项
采购内容
计划资金规模
备注
一
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存放
人民币陆佰伍拾万元整
(650万元)
资金分批存入
二
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存放
人民币陆佰伍拾万元整
(650万元)
资金分批存入
三
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存放
人民币陆佰万元整
(600万元)
资金分批存入
四
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存放
人民币陆佰万元整
(600万元)
资金分批存入
五
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存放
人民币陆佰万元整
(600万元)
资金分批存入
六
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存放
人民币陆佰万元整
(600万元)
资金分批存入
七
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存放
人民币陆佰万元整
(600万元)
资金分批存入
八
二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存放
人民币伍佰万元整
(500万元)
资金分批存入
九
二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存放
人民币伍佰万元整
(500万元)
资金分批存入
十
二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存放
人民币伍佰万元整
(500万元)
资金分批存入
十一
六个月银行定期存款存放
人民币伍佰万元整
(500万元)
资金分批存入
5.定标原则:本项目分为十一个标段,可连报但不连中,开标顺序从标项一到标项十一的开标顺序,从各投标银行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按标项顺序确定中标人。
二、投标银行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及政策性银行。银行参与投标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县级行政事业单位所在地设有分支机构;
(二)参与投标的银行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
(三)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四)监管评级达到一定标准,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银监部门上年度监管评级3级及以上。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0年12月22日至2020年12月28日止(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供应商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前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淳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28室现场领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3):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按照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2020年12月29日上午9时30分,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41号3楼(综合大楼)开标室。
2、开标时间与地点:2020年12月29日上午9时30分,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41号3楼(综合大楼)开标室。
六、采购代理机构和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淳安永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汪靖,联系电话:13666668468,传真:0571-64827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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