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庸桥支行(新址韦斯特城市花园门店)室内装饰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代理机构为 张家界新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张家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庸桥支行(新址韦斯特城市花园门店)室内装饰工程
2.2 建设地点:张家界市永定区大庸桥韦斯特城市花园
2.3 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大庸桥支行(新址韦斯特城市花园门店)室内装饰工程项目,其中建筑面积为902.1m2,其中一层620.91㎡,二层281.1㎡。
2.4 最高限价:1715800.00元
2.5 工期要求:90日历日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保修要求:符合建设部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中有关规定
2.8 招标范围:本工程主要包括装饰及配套的给排水、强弱电、通风系统等,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2.9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2.10 招标编号:ZJJXD-CG-20033
2.11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12 付款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协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 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执行,(即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均要求无在建工程;
3.6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近1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7 业绩要求:企业近三年(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施工合同金额不少于85万元的金融机构(银行业)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包含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资料或验收报告);
3.8 信誉要求:在最近三年内无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情形而受到行政处罚;
3.9 其他要求:
3.9.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 01月 06日至 2020年 01月 11日,每日上午 9时至 12时,下午 15时至 17 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张家界市永定区崇文路通达国际广场10楼(详细地址)持以下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个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三类安全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及相关业绩资料复印件,上述资料二套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资料每套售价400元/套,在购买文件时交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张家界市永定区崇文路通达国际广场10楼。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湘建监督〔2018〕116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9.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 张家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的监督,
联系方式 0744-8301901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家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张家界新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永定大道2号 地 址: 张家界市永定区崇文路通达国际广场
10楼
邮 编:427000 邮 编:427000
联系人: 符先生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13807443479 电 话: 18674437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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