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平湖市独山港镇供水一级管网复线(广陈水厂—新平廊公路)(项目名称);全省统一赋码:2020-330482-46-03-166599;已由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平发改投[2020]24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平湖市广陈天纯自来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平湖市广陈镇、独山港镇,以广陈水厂为起点,沿林埭镇与独山港镇界河东侧向南至新平廊公路,向北至广平线。
2.2建设规模:给水管主要敷设于绿化带、农田、乡间道路下,北起广平线南至新平廊公路总长约5.511Km,管径DN800全长约4.811Km、DN1000全长约0.7Km,管材主要采用球墨铸铁管,其中7段采用牵引过河约长1034米、1段牵引过路37米,1座过河桥桩管桥、1座过河利用牛腿管桥、2座地面工字钢管桥。各类井20座包括过平廊公路顶管工作井、接收井。
2.3本次招标范围为平湖市独山港镇供水一级管网复线(广陈水厂—新平廊公路)施工图纸所有建设内容全过程施工监理工作(含工程质保期间的技术指导及保修整改现场的监理)。
2.4计划监理服务期:必须在2021年5月30日前完成(按实际施工期),并适当延长和提前介入不少于90日历天。
2.5质量目标:合格
2.6本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约为46万元,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的监理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
(2)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具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ph.jxzbtb.cn/)。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1年1月1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522646272@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1年1月18日。招标人将于2021年1月19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月22日9时00分,地点为平湖市水务集团4号楼(位于院内东北角)六楼601室(平湖市当湖街道解放中路4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ph.jxzbtb.cn/)上发布。
7.特别说明7.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伍仟元人民币)采用保函(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和金融担保公司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如未采用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而用银行汇票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时必须提供书面说明(格式见招标文件商标六)于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给招标人,否则拒收。通过电汇、网银、支票、本票、现金等所有其他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
银行汇票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出。招标单位账户名称:平湖市广陈天纯自来水有限公司
账户:19340101040015336中国农业银行平湖市支行
7.2招标人将在公示期内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情况,如投标人或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查询范围: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7.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7.4疫情期间,请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提供身份证原件及“支付宝”或“浙里办”APP申领的嘉兴健康码绿码;配合现场体温检测,不超37.2℃。否则拒绝参与投标。
8.联系方式招标人:平湖市广陈天纯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建国北路90号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13号(总商会大厦D幢22楼)
邮编:314200邮编:314200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人:金先生
电话:0573-85576704电话:0573-85272555
传真:/传真:0573-85272555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522646272@qq.com
2021年1月12日
附件:独山供水一级管网复线监理.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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