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汝阳县百城提质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通知 |
公告名称: |
河南省汝阳县百城提质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通知 |
所属地区: |
河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1-01-19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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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汝阳县百城提质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已由汝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汝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已获得汝阳县人民政府的授权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并作为项目采购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汝阳县百城提质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
2、项目编号:汝阳工施招标(2021)0022号
采购编号:汝政采【2021】010号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概况:
(1)文化东路新建工程,西起涧河东路,东至现状汝洛路,为城市次干道,设计速度为40km/h,道路长度4736米,红线宽度24米。
(2)刘伶南路(城三路)扩建工程,其中:汝河大桥至汝鲁路段,北起汝河大桥南段,南至汝鲁路,道路长度1877.981米,红线宽度40米;环堤路至三屯段,设计道路长度为1370.865米,红线宽度40米、24米。
(3)兴荣路建设工程,北起规划北环路,南至规划滨河北路,规划为城市次干道,设计速度为40km/h,道路长度1700米,红线宽度30米。
项目概算暂定为30841.13万元,最终以县财政审定为准。
5、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1)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财务状况报告(以2017至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年份开始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9年1月以来任意6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至少包含基本养老保险,提供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合同违约事件(提供声明函);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汝阳县人民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及国办发【2015】42号规定的除外)不得作为社会资本参加本次资格预审。但是按照国办发(2015)42号文的规定,对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前述平台公司和国有企业可作为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
3、申请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函,格式自拟);申请人需提供2017年1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额不少于3亿元的类似业绩(施工总承包市政道路的建设或投资项目),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标公示官网网页截图)。
4、财务要求:具有本项目要求的资金实力或融资能力,近三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最近一期(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资产负债率不大于80%,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5、资信良好,提供合法有效的金融机构授信证明或自有资金证明,且额度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若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申请人(仅指申请人自身,不含申请人的下属分公司或子公司)将被拒绝参加投标。申请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分别附入投标文件中。(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
7、本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提出的资格预审申请,但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并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联合体要确定牵头人,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联合体成员应体现融资、建设、运营优势;
(4)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组成。
注:1、非联合体申请人须同时满足除第4.7项之外的所有要求;
2、联合体申请人:各成员均须满足第4.1、4.2、4.4、4.6项的要求;牵头人须满足第4.5项的要求;联合体资质根据联合体协议中的具体分工满足第4.3项的要求。
四、资格预审方法
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2、本项目采购不接受未参加资格预审或资格预审不合格的申请人参与投标;
3、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本次资格预审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1年01月19日至2021年01月25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进行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3、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后,申请人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资格预审文件和制作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1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地点为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汝阳县)(汝阳县涧河路与杜鹃大道交叉口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3、申请人应在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申请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申请人应在申请截止时间前,递交未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1份(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或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未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与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4、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外,申请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2、申请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汝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汝阳县文化路8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5538566351
代理机构:河南城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王城大道交叉口国宝大厦2506室
联 系 人:梁先生 王女士
电 话:0379-63333677
监管部门:汝阳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刘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8210917
2021年0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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