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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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锦州市2020年珍稀濒危野生动物保护项目—越冬食物采购(项目编号:JH20-210700-00347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及辽宁政府采购网(辽宁省·锦州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月1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700-00347
项目名称:锦州市2020年珍稀濒危野生动物保护项目—越冬食物采购
预算金额:156,000.00元
最高限价:156,000.00元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数量
越冬食物采购
食物供货2次/月,每次3.05吨,其中水稻(带壳)2吨、大豆0.5吨、花生(带壳)0.55吨。
12次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截至报名截止时间止经“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3投标人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政府采购投标人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投标人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供应商未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供应商库的,请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帮助中心—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链接:http://ggzy.jz.gov.cn/),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咨询电话:400-998-0000),已办理入库并审核通过的供应商,不需重复办理。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 12 月 30 日至 2021年 1 月12 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锦州市)(链接:http://ggzy.jz.gov.cn)
及辽宁政府采购网(辽宁省·锦州市)(链接:http://www.ccgp-liaoning.gov.cn)
方式:在线下载
注:两个网站需同时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人民币 0 元/本
1、下载采购文件的具体操作,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帮助中心→下载专区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链接:http://ggzy.jz.gov.cn),供应商操作有疑问的,可在项目采购公告有效期内向软件开发公司技术人员(400-998-0000)询求指导,自行完成下载采购文件,代理机构不再受理供应商线下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相关事宜。
2、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者,请在采购文件领取时间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ggzy.jz.gov.cn)下载采购文件, 下载成功后请将采购文件下载确认单加盖企业公章,在开标当日以现场递交的方式转至采购代理机构。
3、投标人未经网上报名领取采购文件或未下载采购文件却递交响应文件的,根据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的通知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 月19 日14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 150 号)
◎开标注意事项:开标当日递交投标文件前需将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保证金缴纳凭证,公共资源采购文件下载确认单以上五样材料的复印件递交至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处,开标会议前将检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与到场人员不符将拒收投标文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00-9691/0411-39751629,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身负责。
2.投标人应在网上按政策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应于开标现场递交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相同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3.开标时,投标人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人代表自行携带电脑及数字认证证书在开标室进行现场解密电子文件。
4.请投标人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发布的本项目的变更公告及其他相关信息,代理机构不做线下提醒,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及其他相关信息发生的任何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锦州市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 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五段14号
联系方式:0416-21189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分公司
地址: 锦州市古塔区解放路二段18-3号
联系方式:15941635349
邮箱地址:wxjzfgs@163.com
开户行: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汽配城支行(或锦州银行上海路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分公司
账号:4101006774527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车女士
电话:15941635349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分公司
2020年 12 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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