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官学院广东分院修缮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0-5455]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序号
投标申请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
(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
广州市第三建筑装修有限公司
通过
2
广东世纪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3
广东金华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4
广西华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5
广东省建筑装饰集团公司
通过
6
广州市第四装修有限公司
通过
7
广东恒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8
广东省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9
广东省装饰有限公司
通过
10
四川宏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11
广东省美术设计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12
云南建投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通过
13
广东爱富兰建设有限公司
通过
14
深装总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
15
广州恒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16
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020-83620864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28866214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附件:
1.资审报告(已隐姓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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