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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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郑财招标采购-2020-477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公安局嵩山路分局电子物证实验室装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2020年12月03日
5、评审日期:2020年12月24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1 电子物证
现场取证勘查箱 电子物证勘查箱 1 套
电子物证勘查配件箱 1 套
2 电子证据只读设备 1 套
3 电子物证检验一体工作站 取证航母 1 套
恢复大师 1 套
4 现场手机取证及密码破解 1 套
5 屏蔽箱 1 套
6 电子物证保管柜 2 套
2.1采购范围: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相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它伴随服务等;
2.2质 量:符合国家或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质量要求合格
2.3交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供货及安装调试完毕
2.4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2.5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及安装期
2.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郑财招标采购-2020-477
电子物证实验室装备一批
河南澳方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市金水区杨金路139号河南外包产业园A区D2楼3层325号
1,330,000.00
元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详见附件
/
/
1
1330000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钱正一、张晔、刘小青、徐秋凤、金伟锋(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按货物类收费标准计取,上下不浮动,由中标人支付。
收费金额:18,630.00元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市公安局嵩山路分局
地址:二七区淮南街7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1-862628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航海中路106号8号楼9层925室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1-677892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1-67789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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