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建筑工程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山东省周村区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项目采购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山东省周村区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项目采购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1-01-12
详细内容:
周村区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项目

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对全市农村公路“十四五”规划安排,区交通运输局拟编制《周村区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对周村区(含文昌湖旅游度假区)境内的公路、铁路、客运站场、货运站场、物流站场等进行统筹规划,推进智慧交通、绿色交通、安全应急等相关方面建设。计划通过政府采购确定规划编制单位,由第三方机构和专家对我区“十三五”交通运输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评估、科学谋划制定“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思路、目标、重点任务、资金需求等,并同步形成周村区综合交通运输中长期布局规划图、干线公路网布局规划图、十四五重点项目图等图件。

2、项目名称:周村区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80.00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1月12日起,至2021年1月15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年1月16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淄博市周村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淄博市周村区正阳路3399号

联系人:王科长联系电话:0533-6038818

2、采购代理机构:淄博法正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淄博市周村区张江淄博科技产业园10#楼四楼西区

联系人:王海娜

联系方式:0533-6216970

邮箱:zbfzgc@163.com

2021年1月12日

附件:

招标历史
历史招标
四川省资阳市简阳市四川雄州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城区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服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更正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雅境中学生活楼热水系统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九龙镇龙王新村卫生室新建工程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四川中国电信四川公司德阳分公司年日常广告采购项目(项目终止)公示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湖北保康县中小学“图书馆信息化统一管理平台”采购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河北省张家口中波发射台数字中波发射机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河北省青县木门店政府街道硬化及文化广场修建工程(二次)成交通知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山东省2016年南海公园高杆灯(带升降机)采购与安装询价公告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甘肃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WEB应用系统升级项目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贵州金鼎山镇莲池村沿线打造(竹长廊)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上架管家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建筑工程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