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大冶市应急管理局的2020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项目(生活类救灾物资采购)(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冶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1月12日10时00分00秒前(北京时间、下同)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冶财采计备[2020]0356号
招标编号:冶招[2020]437号(二次)
项目名称:2020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项目(生活类救灾物资采购)(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965000.00元,报价超出此预算价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送货、安装、调试、验收完毕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有关规定,磋商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且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均在有效期内: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
2)供应商须提供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帐户信息;
3)供应商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4)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5)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期间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的书面声明;
2.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自行查询并提供截图,未提供的或现场查询已被列入以上名单的其投标无效。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提供声明函)。
注: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后审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作无效投标处理(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资格后审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大冶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大冶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大冶市政府网—招投标—软件指南》 (网址:http://www.hbdaye.gov.cn/)。
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01月07日23时止,登录“大冶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11.4.115.225/TPBidder ,下同),明确所投标段,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大冶电子交易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将被否决其投标资格。投标人不用办CA锁,不用上传投标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1月12日10时00分00秒。
2.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为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7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5.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应服从现场安排,在开标室等候资格审查及最终报价,不得随意进出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1月12日10时00分00秒
地点: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2.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冶市政府网招投标版块上发布。
3.若磋商时间、地点以及采购项目其它相关内容发生变更,其变更内容将在大冶市政府网招投标版块上发布变更公告,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大冶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郭科长(132-3723-9008)
地 址:大冶市七里界路25号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黄冈市宏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晋科(182-7216-0811)
地 址:大冶市经济开发区大林路8号
黄冈市宏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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