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E1407000827001440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灵石县
一、招标条件
本 灵石县殡仪馆殡葬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1407000827001440001),已由以灵审批字【2021】20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县财政招标人为 灵石县民政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工程概况:本项目建设殡仪馆一座,建筑面积4978平方米,占地面积24890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约为1792.08万元。建设资金为县财政。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灵石县殡仪馆殡葬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施工划分一个标段。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施工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灵石县殡仪馆殡葬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3.1、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良好的信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章第三十四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规定。3.3、申请人未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本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ba.gov.cn)查询中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3.1、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良好的信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章第三十四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规定。3.3、申请人未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本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ba.gov.cn)查询中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10-28 22:00至2021-11-02 22:0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1元,售后不退 。
获取方法:主体库注册:获取招标文件前请在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主体库注册(http://ggzy.sxjz.gov.cn)。主体库可随时免费注册,主体库核验咨询电话:0354-3067262。确认投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在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系统,在确认投标栏目中找到对应的项目参加投标,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到代理公司(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西街晋商国际金座405)登记,招标文件在平台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11-24 09:30
递交方法:线上递交
递交地址: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11-24 09:30
开标方式:公开(现场解密)
七、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灵石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领导组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