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提供书面承诺书印章齐全,格式见示范格式六)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不是联合体即可)
3.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格式见示范格式三)(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书印章齐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书印章齐全)(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的书面承诺;(提供书面承诺书印章齐全)
4.磋商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提供相关材料)(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上传)(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上传)
1.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或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投标人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必须达标)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上传)
2.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如拟派遣的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则一级建造师必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水安B类)证;(提供①有效的身份证;②有效的劳动合同;③有效的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④供应商2025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池塘养殖尾水处理、池塘标准化改造或水利水电工程的,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明)
单位名称:金湖县银涂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淮安市金湖县银涂镇沿河路一号
联系人:汤顺林
联系电话:13770425828
单位名称: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金湖县黎城南路75-102室
联系人:高英飞
联系电话:13236249845
项目联系人:高英飞
电话:13236249845
附件:
银涂镇水产养殖场池塘标准化改造项目.xls
0701银涂镇水产养殖场池塘标准化改造项目施工图.pdf
JSZC-320831-ZHGC-C2025-0029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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