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关于对乌海市广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及物权资产项目实施
公开竞价转让的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下称“甘肃省分公司”)将于2020年12月24日9时00分起至2020年12月24日17时00分止(延时的除外)在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户名: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对乌海市广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及物权资产项目进行公开挂牌,现公告如下:
注:2020年12月24日9时00分起至2020年12月24日17时00分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报名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一、竞买标的物:乌海市广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债权本金余额为0元,利息为183,435,098.02元,本息合计183,435,098.02元(利息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26日);拟转让处置的法院裁定抵债物权资产为担保人包头市鸿德企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位于包头市九原区开发区西侧“和谐警苑”C区4号楼、C区6号楼、C区9号楼、C区10号楼、C区11号楼、C区12号楼、D区1号楼、D区2号楼、D区3号楼,D区底店以及和谐警苑超市,建筑面积共计133424.04平米房产。
二、重大事项披露
乌海市广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债权及抵债物权我公司都已取得法院判决和裁定书。
三、挂牌价格:216,800,000.00元,保证金:5,000,000.00元,加价幅度:200,000.00元或整倍数。
四、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a)项目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履约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b)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履约保证金自动转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指定账户,竞价余款按竞买须知要求转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指定账户(户名: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开户银行:农行兰州东方红广场支行,账号:27011101040007612)。逾期不能足额缴纳,甘肃省分公司将扣除上述已缴款项作为履行不能的违约金。
c)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五、竞买人应具备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六、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2月23日17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项目经理或转让方联系。
七、竞价方式:
a)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八、特别提醒:
a)标的物以现状为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b)参与竞买人必须开设淘宝账户。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c)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d)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鉴于甘肃省分公司取得的抵债房产没有取得房地产开发所应具有的合规手续,是依据法院裁定取得,买受人受让该资产包或因分期付款取得的房产分公司均是现状移交,在受让后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测量、预售、房产证、土地出让金、全过程中的交易税费等,无论是否涉及分公司,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甘肃省分公司不予负担。
e)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f)其他:此次竞价需向淘宝网缴纳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收费标准以淘宝网官方要求为准。
g)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本公告在淘宝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外网、《甘肃经济日报》、《北方新报》同时发布。
项目经理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931-8418740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定西路332号长城建国饭店东门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2020年12月21日
竞 买 须
知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定于2020年12月24日9时00分起至2020年12月24日17时00分止(延时除外)在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户名: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各竞买方在竞价前须详细阅读此《竞买须知》。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竞价项目的转让方: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转让标的:乌海市广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债权本金余额为0元,利息为183,435,098.02元,本息合计183,435,098.02元(利息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26日);以物抵债资产:担保人包头市鸿德企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位于包头市九原区开发区西侧“和谐警苑”C区4号楼、C区6号楼、C区9号楼、C区10号楼、C区11号楼、C区12号楼、D区1号楼、D区2号楼、D区3号楼,D区底店以及和谐警苑超市,建筑面积共计133424.04平米房产,依据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甘04执恢8号之三执行裁定书以286,353,840元的价格进行以物抵债。债权资产及物权资产价值总计为469,788,938.02元。
二、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至5分钟;
三、竞价时间:2020年12月24日9时00分起至2020年12月24日17时00分止(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淘宝网网络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四、竞价起始价:216,800,000.00元;报价的加价幅度以200,000.00元整的整数倍数。
五、参与本次竞价需交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伍佰万元整(¥5,000,000.00元)。竞价前竞买人的银行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_5,000,000.00元以上)支付竞价保证金,同时确定银行账户是否开通网上银行及银行限额能否满足一次性支付保证金。资产竞价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始价、保证金、竞价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竞买人在对竞价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淘宝系统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指定账户。竞价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六、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佣金缴纳情况,佣金金额百分比为0%。
七、成交价款的结算时间和方式:
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0年12月29日17时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定西路332号长城建国饭店东门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办理后续交易手续。
本项目成交价款的结算分为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两种付款方式,由竞买人自行选择:
1.如采取一次性付款,在竞拍成功后3日内支付完毕(2020年12月30日前)。
2.如采取分期付款,首付款为债权转让价款的30%。竞价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指定账户,买受人连同竞价保证金应向甘肃分公司一次性补足支付整体转让价款15%的款项,在2020年12月29日17时前付清。按时完成上述款项支付后,双方可签订《债权及物权资产转让协议》,首付30%的剩余款项32,550,000.00元在转让协议中具体约定;2021年6月20日前支付70,000,000.00元,2021年12月20日前支付全部剩余转让价款,可以提前还款。自双方签订《债权及物权资产转让协议》之日起,至双方约定的全部转让价款支付完毕日止,剩余应付未付转让价款按照每年不低于6%的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双方将在竞价成交后拟签署的《债权及物权资产转让协议》中进一步明确细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指定收款账户 (户名: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开户银行:农行兰州东方红广场支行,账号:27011101040007612)
八、竞价成功后,买受人应在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通知的时间内与转让方履行转让协议签约手续。若买受人未在所通知的时间内到场履行转让协议签约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若交易双方届时均未在所通知的时间内履行转让协议签约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交易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自行解决,对此,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竞价成功后,有关转让标的交割事项按转让协议有关约定进行交割。
十、竞价成功后买受人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时,买受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无权要求返还竞价保证金。买受人逾期未支付竞价款,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有权组织重新竞价。
十一、合格竞买方参与本次竞价会,视同对转让标的已进行过尽职调查,且知悉转让标的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由此所产生的纠纷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十二、资产转让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可以要求转让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资产转让活动,同时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有权直接做出资产转让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
(一)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
(二)资产转让申请提交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后,未实际在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履行交易程序的;
(三)在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
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
(四)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五)此次竞价需向淘宝网缴纳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收费标准以淘宝网官方要求为准。
十三、本竞价须知由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负责解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