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辽宁分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8时至2020年12月24日16时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http://zc-item.taobao.com)对辽宁鑫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不良债权资产进行了公开竞价处置,现将竞买结果公示如下:
一、竞拍标的物
(一)标的物概况
长城资产辽宁分公司持有的辽宁鑫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不良债权资产,截至转让基准日即2020年11月10日,贷款债权本金余额14,000,000.00元,利息3,176,976.41元,本息总计为17,176,976.41元。利息、罚息、复利金额以合同约定、法院最终裁定、判决为准。
(二)担保措施
1、抵押担保
抵押物为债务企业名下的位于台安县农业园区的3处工业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30,000平方米,以及地上7处房产,面积合计9,318.41平方米,上述厂房位于抵押的土地之上。
2、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为鞍山鑫华贸易有限公司、唐静华、唐静玉、张德库、王宏光。
二、重大事项披露
(一)该债权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特性以及清收的困难性。
(二)意向竞买人可申请查阅我司享有的该债权项下有关贷款档案资料,自行判断执行时效及抵押效力,并承担未来可能带来的权利主张不能的后果和风险。
(三)如该债权在本次转让前存在欠缴的诉讼、执行等费用,则全部欠缴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四)抵押物可能存在被占用的情况。
(五)竞买人购买该债权后不能以分公司名义采取查封等强制执行措施。
项目瑕疵披露详见原公告网址:https://zc-item.taobao.com/auction.htm?spm=a213w.7629120.projectDetail.4.26845c453Xjzq4&id=634565378383
三、挂牌价格
本次拟处置债权起拍价为740万元,保证金230万元,竞价时加价幅度为2万元或其整数倍。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款。
四、竞买结果
本次竞买活动结果如下:报名人数1人,出价人数1人,出价次数1次,报价为740.00万元。
五、竞买规则及成交确认
根据竞买规则,长城资产辽宁分公司现对竞买结果补登7个工作日公告,公告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含刊登日)起7个工作日止。如在此期间未征询到异议,则与竞价人确认成交。
六、异议的受理
(一)对本次竞价有异议的第三人可在公告期内就本次竞价活动向长城资产辽宁省分公司提出异议。该异议(有竞买意向的除外)原则上应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经长城资产辽宁省分公司审议,认为异议成立的,终止本次竞价活动。
因情况紧急,异议人可先通过电话等其他方式先行提出异议,但应在提出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向我司提交书面异议及佐证材料。
(二)公告期内,有新的竞买人提出参与竞价的,应在提交异议的同时缴纳足额的竞价保证金到长城资产辽宁分公司指定收款账户(户名: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开户机构:农行南湖支行营业厅,账号:06150001040020543),我司将重新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对标的资产进行公开竞价转让,竞价时间另行通知各竞买人。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2020年12月28日-2021年1月6日)受理对上述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七、受理公示项
联系人:吴先生、闻女士
联系电话:024-31880325、024-31880313
传真:024-31880325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三好街81号
邮政编码:110004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24-31880275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