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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苏B00971奥迪牌小型轿车一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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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WXCQZ2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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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无锡市市政公用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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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0/12/28
| 挂牌终止日期:
| 20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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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名称
| 无锡市工业废物安全处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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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 概况
| 本次转让标的为无锡市工业废物安全处置有限公司名下奥迪牌小型轿车一辆,车辆具体情况如下:
车辆牌号:苏B00971
品牌型号:奥迪牌FV7281FCVTG
车辆识别代号:LFV5A24F993050963
发动机号码:011575
出厂日期:2009年7月30日
注册日期:2009年9月27日
检验有效期至2021年9月
已行驶里程(公里):277630
标的车辆存放于无锡市城市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市梁溪区塘南一支路3号)地面停车位,现已停用,维护保养状态较好。转让标的以现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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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 情况
| 评估机构
| 无锡东圣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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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书编号
| 锡东评报字(2020)第0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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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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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0/10/30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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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评估值
| 6.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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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事项 说明
| 1、意向受让方在申请受让前应自行至相关部门了解标的车辆包括但不限于有无违章记录、事故记录、车船税的缴纳情况、年检情况及过户上牌的要求等事项。
2、意向受让方应于受让申请前对标的车辆进行现场勘查,标的车辆是以现状转让并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车辆为由拒绝按现状接受。
3、上述车辆成交后,转让方将协助受让方办理车辆变更登记手续,但变更登记涉及的税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4、在完成转让标的车辆变更登记手续后,转让方才能将车辆交付给受让方。
5、标的车辆转让价格为含税价,转让方可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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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参考价格
| 6.08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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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应具备的 具体条件
| 1、产权转让总价款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转让中涉及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内按要求递交举牌资料,并于公告期满日16时前按挂牌价的30%向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意向受让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若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则该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且无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4、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并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①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能在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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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 1、资产转让批准文件。
2、无锡东圣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锡东评报字(2020)第045号《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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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1、如在挂牌期间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延长5个工作日。
2、挂牌期满,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采取电子竞价方式决定最终受让方。
3、本公告仅为本次资产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资产的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在提供身份证明的前提下,可以查询《评估报告》等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由产交所联系安排看样。
4、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江苏省物价局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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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孙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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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10-82833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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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510-85198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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