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市区过街设施建设仓盛路地下通道(非穿铁路部分)检测(二次)招标公告,M1300000782001618001A007566,
2020年市区过街设施建设仓盛路地下通道(非穿铁路部分)检测(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市区过街设施建设仓盛路地下通道(非穿铁路部分)检测已由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以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关于2020年市区过街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石行审投资[2020]2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市政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市政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仓盛路与胜利大街交口处
2.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地下通道下穿石南铁路与地铁车站预留出入口相接,通道全长75m,与石南铁路交角91°。其中,下穿铁路段总长26m,包含顶进框架桥长13m、西侧现浇段长8m、东侧现浇段5m;非下穿铁路段总长49m。通道净尺寸与地铁站预留出入口尺寸保持一致为5.5m×4.0m,设置1个梯道,梯道与通道同宽5.5m,梯道坡度为1:2。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下人行通道工程、亮化照明工程及附属设施等。
3.资金市财政拨款
4.服务期限:招标人发出要求开始的日期开始,工程完工及资料移交完毕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束。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检测试验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资质要求: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②、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中必须具有见证取样检测项目);
③、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并在有效期内。
(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在开标当日查询投标人是否未被列为失信惩戒名单,否则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郑重声明: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 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 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重点围绕 7 个方面开展: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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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2-28 09:00至2021-01-18 14: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1-18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石家庄市市政建设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35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和平东路528号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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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 |
联系人: |
吴义
| 联系人: | 黄欢 |
电话: |
0311-86043774
| 电话: | 0311-66698949 15132166100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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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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