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宁铁物资工业有限公司
对讲机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WZGSCG〔2020〕11号)
一、采购条件
采购人为广西宁铁物资工业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依据南宁局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广西宁铁物资工业有限公司物资供应管理办法,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对讲机采购。
2.项目内容:因安全、经营工作需要采购对讲机,用于市场保安值班的日常巡查通讯用。采购数量为手提对讲33台,车载对讲机2套。要求对讲机质量性能指标能够符合国家最新标准、并满足市场实际环境、通话距离的需要。因市场内建筑物较多,情况复杂,供应商要到市场进行实地考察测试,确保手提对讲机互通符合市场实际环境、通话距离并达到语音清晰的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潜在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所投项目经营范围,具备产品生产或供应能力,具有良好信誉的供应商。
2.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资质。
⑴报名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所投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⑵报名人或其所报产品不存在国家行政机构、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质量检查、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方面处于暂停合作、禁止采购、停用的状态;报名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报名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人没有与公告人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报名人或其所报产品在公告人及其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公告人相应处理的,按公告人有关规定期限执行。
⑶制造商的产品满足项目内容要求,代理商取得制造商或一级代理商出具的有效的授权销售证明文件。
四、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3日内。
五、确定采购供应商方式
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报价最低者(不含税价)为采购供应商,通过签订合同方式实施采购。
六、付款方式
货物到达指定地点(柳州市柳南区柳邕路138号),验收合格后,凭据供应商开具有效的增值税发票,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付款后一年内不免除供应商因货物质量而承担的责任。
七、报名资料组成
1.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产品3C认证证书、授权证明文件(制造商或者一级代理商出具的有效授权证明文件),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2.报价表(附件)。
八、报名资料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地点:广西柳州市和平路2号
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28日17:00
九、其他说明
报名截止时间止,报名商家少于3家或评审后有效报价少于3家的,采购人不再进行公开询价而变更为谈判采购。
联系人:曾工,电话:0772-3920320,13978081346。
广西宁铁物资工业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5日
附件:对讲机采购报价表
对讲机采购报价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合价(不含税)
| 税率
| 税金
| 合价(含税)
|
1
| 手提对讲机
| 台
| 33
| | | | |
2
| 车载对讲机
| 套
| 2
| | | | |
合价大写
| |
报价人:XXX公司 (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xxxx年 xx月xx日
说明:
1.报价指货物在指定目的地交货总价,包含生产、运输、装卸等及满足公告文件要求的所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