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水号:(招)2020122500020
中铁八局二公司成自、机场五环路项目挂篮、砂石料、方木等自购物资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BJEGSWZZB2020-22
1. 招标条件
1.1本次招标项目名称:
1.1.1中铁八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成自2标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八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1.1.2中铁八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机场五环路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八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上述项目所需砂石料、炸药、方木、片石、挂篮等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中铁八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成自2标项目:新建成都至自贡铁路位于四川省境内,线路正线从成都东站达成场引出,经成都天府站,天府机场站、资阳西站、球溪站和威远站,终点接在建川南城际铁路自贡东站,成自铁路正线建筑长度161.911km(含天府机场DK56 250~DK64 090段长约7.84公里,不含DK24 055~DK39 406段)。公司管段为成自高铁CZZQ-2标段,起讫里程为DK14 599.14~DK24 055.745(9.458公里)和DK39 406~DK56 250(16.844公里),受川藏铁路、成达万铁路接入天府站方案影响,被缓建段(DK24 055-DK39 406)切割为两个段落,线路长26.3km,特大桥20820延米/4座,一般特大桥1769延米,大桥1731延米,涵洞69.94横延米/3座,新建双线隧道2157延米/2座,含1、2标箱梁制架878孔、T梁制架55孔;含双线无砟轨道33.958km。标段设置两个梁场,新兴镇制(存)梁场:预制箱梁524孔,T梁55孔;供应范围为DK4 556~DK24 055,距小里程端运距DK4 556约15km,距大里程端运距DK24 055约4.6km;吴家湾制(存)梁场:预制箱梁354孔,供应范围为DK39 420~DK56 002,距小里程端运距DK39 420约8km,距大里程端运距DK56 002约9km。
2.1.3 中铁八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天府机场五环路项目:成都天府国际机场作为我国西南地区乃至整个中西部地区最重要的航空枢纽港,将发挥集聚并辐射其周边区域的服务功能,其战略定位为“国家级国际航空枢纽和中西部门户枢纽机场”。天府国际机场建成后,成都市将形成“一市两场”的基本格局,届时,两个机场将并行发展,共同保障全国乃至世界来往于成都的航空运输需求。
天府国际机场高速公路作为机场重要的交通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对于保障机场正常运转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它对于支撑机场成为西部乃至全世界的航空枢纽也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项目主要位于成都市(锦江区、天府新区、龙泉驿区、简阳市)境内,是四川省人口众多,经济实力最强,城市最发达的地区之一,是成都经济圈的重要组成部分,亦是引领全省社会经济发展的中心以及四川参与全国区域竞争的龙头和主体。
管段位于成都市天府新区新兴镇、白沙镇。起于天府新区新兴镇庙山村,途经小桥村、油坊村、孔雀村,终于白沙镇简华村。主要工程内容为主线1号桥、车城互通(仅两条平行于主线的匝道)、主线2号桥、华龙互通(仅主线及匝道的桥部分)、区间路基及涵洞工程。2标管段正线工程全为桥梁,包含车城互通及龙华路互通两座,跨成花铁路连续梁一处。线路包含主线1#桥、主线2#桥、车城互通、华龙互通及区间路基。
2.2招标内容
本次物资招标范围:成自、机场五环路项目砂石料、炸药、方木、片石、挂篮等。具体招标采购物资品种及包件数量详见招标公告一览表(附件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3.1.1砂石料/片石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专业生产商或中间商,投标人须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如是中间商还须提供生产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
①开户许可证:投标人必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②生产许可:投标人须(碎石、机砂)提供采矿/开采许可证(当地政府组织销售的除外);投标人(河砂)需提供开采许可证、当地政府出具的河道治理许可证明(当地政府组织销售的除外);片石不需要提供
(3)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不提供。
(4)提供生产厂家认证认可资质:不提供。
(5)生产能力要求:满足项目生产所需。
(6)财务能力要求:不提供。
(7)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8)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铁路、公路、市政、水利水电、房建工程项目同类物资近三年的供货业绩一份,如是中间商投标,则提供本单位或生产商供货业绩一份(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及对应供货业绩发票复印件)(截止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需要提供)。
(9)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包含招标公告点的当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且处于限制交易期内;近三年与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各子分公司发生诉讼或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不允许参与本次投标,但在诉讼或仲裁案件中供应商撤诉、或接受调解未主张违约金及利息的除外;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及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单位行贿”、“骗取合同”记录。
(10)生产厂家出具授权函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如是中间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中间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中间商应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1.2火工品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资质,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具有招标物资销售和爆破施工服务资质。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爆破作业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施工能力要求:具有投标产品爆破施工能力证明;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设置技术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爆破员、安全员和保管员等岗位,并配备现场爆破人员。并具有辅助爆破的相应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含)人民币;提供2018、2019年连续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需提供爆破物资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爆破作业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6)业绩要求:爆破物资供应业绩:提供近两年2018-2019年爆破物资供应合同连续两年,每年不少于2份。爆破施工业绩:提供近两年2018-2019年爆破施工合同,C级及以上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不少于2项或者D级及以上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不少于3项且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爆破作业责任事故。
如一份合同既包含爆破物资,又包含爆破施工的可同时列为爆破物资供应业绩和爆破施工业绩。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限制其投标或作为废标:1)近三年(包含招标公告点的当年)内发生过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的;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的;3)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被司法机关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处于限制高消费状态的;4)在中国铁路总公司发布的限制供应商名单内且处于限制交易期内;5)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限制供应商名单内处于限制交易期内;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一年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的;7)招标人认定的其他限制其投标的情形:投标人不存在通过“信用中国”或各级共享平台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凡具有上述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投标活动,不得领取标书、不得进行投标。评标阶段发现投标者属于限制的,若其参与投标的则取消资格,其投标自然为废标,评审组不对其标书进行评审。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份近两年履约信用评价资料。
(8)其他要求:近三年与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各子分公司发生诉讼或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不允许参与本次投标,但在诉讼或仲裁案件中供应商撤诉或接受调解未主张违约金及利息的除外。
3.1.3木材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专业生产商或中间商,投标人须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
①开户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②生产许可证:不需要提供;
(3)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不提供。
(4)提供生产厂家认证认可资质:不提供。
(5)生产能力要求:满足项目生产所需。
(6)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两年中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截止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需要提供)。
(7)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8)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铁路、公路、市政、水利水电、房建工程项目同类物资近三年的供货业绩一份(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及对应供货业绩发票复印件)(截止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需要提供)。
(9)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包含招标公告点的当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且处于限制交易期内;近三年与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各子分公司发生诉讼或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不允许参与本次投标,但在诉讼或仲裁案件中供应商撤诉、或接受调解未主张违约金及利息的除外;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及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单位行贿”、“骗取合同”记录。
(10)生产厂家出具授权函要求:不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
3.1.4安全物资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专业生产商或中间商,投标人须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
①开户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②生产许可证:不需要提供;
(3)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不提供。
(4)提供生产厂家认证认可资质:不提供。
(5)生产能力要求:满足项目生产所需。
(6)财务能力要求:不提供。
(7)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8)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铁路、公路、市政、水利水电、房建工程项目同类物资近三年的供货业绩一份(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及对应供货业绩发票复印件)(截止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需要提供)。
(9)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包含招标公告点的当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且处于限制交易期内;近三年与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各子分公司发生诉讼或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不允许参与本次投标,但在诉讼或仲裁案件中供应商撤诉、或接受调解未主张违约金及利息的除外;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及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单位行贿”、“骗取合同”记录。
(10)生产厂家出具授权函要求:不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
3.1.5挂篮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专业生产商,投标人须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
①开户许可证:投标人必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②生产许可:不提供;
(3)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须提供生产商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提供生产厂家认证认可资质:不提供。
(5)生产能力要求:满足项目生产所需。
(6)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两年中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截止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需要提供)。
(7)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8)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铁路、公路、市政、水利水电、房建工程项目投标产品同类物资近三年的供货业绩一份(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及对应供货业绩发票复印件)。(截止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需要提供)。
(9)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包含招标公告点的当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且处于限制交易期内;近三年与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各子分公司发生诉讼或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不允许参与本次投标,但在诉讼或仲裁案件中供应商撤诉、或接受调解未主张违约金及利息的除外;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及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单位行贿”、“骗取合同”记录。
(10)生产厂家出具授权函要求:不允许中间商投标。
3.1.6混凝土构件投标人资格要求:
(3)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专业生产商或中间商,投标人须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如是中间商还须提供生产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许可和认证要求:
①开户许可证:投标人必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②生产许可:不提供;
(3)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如是中间商须提供生产商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者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中生产商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查询截图(查询方式:企业名称填写生产商名称-点击查询-获证组织名称填写生产商名称-认证项目填写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09000)-点击查询-组织列表中点击生产商名称-证书列表中点击有效的证书信息-截图);投标人如是生产商须提供生产商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提供生产厂家认证认可资质:不提供。
(5)生产能力要求:满足项目生产所需。
(6)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两年中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截止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需要提供)。
(7)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商近三年内具有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质量检验报告;
(8)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商铁路、公路、市政、水利水电、房建工程项目同类物资近三年的供货业绩一份(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及对应供货业绩发票复印件)(截止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需要提供)。
(9)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包含招标公告点的当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且处于限制交易期内;近三年与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各子分公司发生诉讼或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不允许参与本次投标,但在诉讼或仲裁案件中供应商撤诉、或接受调解未主张违约金及利息的除外;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及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单位行贿”、“骗取合同”记录。
(10)生产厂家出具授权函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如是中间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中间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中间商应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1.7盘口租赁投标人资格要求:
(5)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专业生产商或中间商,投标人须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如是中间商还须提供生产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6)许可和认证要求:
①开户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②生产许可证:不需要提供;
(3)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如是中间商须提供生产商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者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中生产商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查询截图(查询方式:企业名称填写生产商名称-点击查询-获证组织名称填写生产商名称-认证项目填写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09000)-点击查询-组织列表中点击生产商名称-证书列表中点击有效的证书信息-截图);投标人如是生产商须提供生产商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提供生产厂家认证认可资质:不提供。
(5)生产能力要求:满足项目生产所需。
(6)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两年中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截止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需要提供)。
(7)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商近三年内具有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质量检验报告。
(8)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铁路、公路、市政、水利水电、房建工程项目同类物资近三年的供货业绩一份,如是中间商投标,则提供本单位或生产商供货业绩一份(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及对应供货业绩发票复印件)(截止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需要提供)。
(9)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包含招标公告点的当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且处于限制交易期内;近三年与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各子分公司发生诉讼或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不允许参与本次投标,但在诉讼或仲裁案件中供应商撤诉、或接受调解未主张违约金及利息的除外;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及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单位行贿”、“骗取合同”记录。
(10)生产厂家出具授权函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如是中间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中间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中间商应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客服热线4006010100),于2020年12月25日9:00时至2020年12月29日17:00时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招标并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响应:经注册后,潜在投标人须登陆网站——点击“供方交易系统”——点击“采购信息”——在“采购名称”中点击“招标项目”——点击相应“招标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输入密码、确认密码”,点击“提交”——“响应”。
特别提醒:投标人将开标后自动解锁选项勾选或者投标人在开标后30分钟内使用该密码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为其投标报价解锁,若因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未将开标后自动解锁选项勾选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为其投标报价解锁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提醒投标人:为避免因网络等原因导致投标人在开标后30分钟无法解锁的情况产生,请各投标人在进行响应操作时尽量勾选开标后自动解锁选项。)
4.2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招标公告一览表》,以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注:凡办理银行汇款后,投标人需向招标人告知并发送汇款电子凭证给招标人。
4.4 收款账户详细信息:
公司名称:中铁八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成都市铁道支行
帐 号:5100 1880 8360 5150 5799
注意事项:汇款时须注明“项目部-招标编号-包件号”标书款字样,如“成自-ZTBJEGSWZZB2020-22-SSL-01标书款”付款后将银行付款凭证发送至电子邮件:464646576@qq.com中,才能开放下载权限。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5日9:30时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报价并上传签字盖章齐全的投标文件彩色扫描件。(提醒各投标人:宜提前两至三天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和编辑报价,避免因网络等原因造成截止时间前未上传完成,导致投标无效。上传时如遇到问题请联系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5.2 纸质版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递交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寄达指定地点及收件人(地点:成都市金樽三街中铁塔米亚中铁八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收件人:林俊,联系电话:028-6998631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月5日9时30分,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为(成都市金樽三街中铁塔米亚中铁八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609会议室)。
5.3 逾期未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传投标文件和编辑报价或者送达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投标人放弃此次投标报价)。6. 开标时间
按投标截止时间开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上发布。
8.限制交易名录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详见附件二),在限制交易期内的供应商限制参与本次招标。
9.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详见附件三,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文件约定的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0.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招标人澄清截止时间
(1)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0日17时00分前以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形式告知招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它方式和逾期提问。
(2)招标人澄清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1日17时00分前,澄清文件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形式回复各投标人。
11.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时间
投标人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截止时间:2021年1月1日17时00分,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投标人已知悉。
12.联系方式
11.1招标人:中铁八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樽三街中铁塔米亚中铁八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林俊
电话/传真:028-69986315
电子邮件:464646576@qq.com
2020年12月24日
附件1:招标公告一览表:ZB2020-22.docx